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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王哲立是大學的時候認識的,不過我們不是同學,是在校外做兼職的時候認識的。王哲立很勤快,後來我才知道,他兼職着好幾份工作,那時候已經馬上就大學畢業了,也已經在家鄉找好了工作。
不過我們兩個漸漸交往多了,他居然最後為了我沒有回家鄉工作,因我還有兩年畢業,所以王哲立就決定留下來陪着讀書,畢業後在商量以後去哪裏工作定居。我們兩家是來自兩個省份的,回去他家的話,其實發展並不好,最後等我畢業的時候,我們兩個還是決定留在了上大學的城市。
雖然雙方爸媽都捨不得我們,可是考慮到在這邊,畢竟工作機會好,也就沒有強行阻攔。既然知道我們在談戀愛,雙方父母就認為等我們工作穩定,就有必要把婚事辦了,早結婚早知道過日子。
王哲立一直對我很好,是那種很細心的男人,比如我有點頭疼腦熱的,他從來不像其他男人那樣只會説“多喝開水”,而是會給我準備暖寶寶,還會給我買好吃的。其實兩口子的所謂恩愛,不就是體現在這些細節裏嗎?
結婚的時候,我爸媽提出必須給彩禮,這錢他們也不要,我爸媽再給一份,合起來看看能不能買套房子,付個首付也行。所以最後我們兩個是先看好了房子,所以才決定的彩禮,最後雙方父母各出15萬,我們訂了一套小兩居的緊湊户型,我們兩個人住足夠了,以後有錢可以再置換。
婚禮熱熱鬧鬧的舉行了,要説唯一讓我不滿意的,就是我這大姑姐有點強勢。比如説吧,本來我們定好在他家辦婚禮,我爸媽和重要的親屬提前過來,王哲立家提前定好酒店,但是我大姑姐居然最後就定了個很普通的賓館,而且我住的婚房的佈置,也是她一手操辦的,土的不能再土了。
既然知道這大姑姐難相處,咱就躲着點。婚後我們很快就回去工作了,住着自己的小房子,每個月算計着還房貸,有時候手裏緊吧點,我爸則會悄悄的給我打點錢,結婚後,我們倒也沒受什麼難為。
我們當時是春天結的婚,年前我們就回去了一次,而且還是為了大姑姐的兒子摔着腿,我們回去探望的,因為家裏忙的很,我們就匆匆來匆匆去了。轉眼再回家的時候,就是春節了。這是我第一次在王哲立家過春節,心裏有點想家,但是我爸跟我視頻了,説家裏好吃的都給我留着,過了初一就能回來。
因為我大姑姐説初三她要回孃家,我們得在家伺候回門的閨女和女婿,所以我這新媳婦不能回去,只能定在初四回我家。雖然我歸家心切,但畢竟我已經嫁進這個家門了,還是尊重他們的習慣,第一年不好搞特殊,大不了住完三天年,我們回我家多住幾天。
年初一和初二過的還算舒心,但是到了初三這天,整個家裏都透着一股詭異。王哲立的姑姑也回來了,姐姐也回來了,等於這王家大小兩代閨女和女婿都回來了,本該是闔家團圓的日子,卻發生了一件讓我特別不開心的事情。
那天早上,我和婆婆一大清早就開始準備飯菜,王哲立也打着下手,家裏忙而有序。等到兩個回家的老少姑娘到家後,真個家裏就氣氛不對了。先是王哲立的姑姑,到家就坐在正座上,本來那是王哲立爸爸的位置,而且他姑姑可比他爸小呢。隨後王哲立姐姐家的兩個孩子就開始鬧騰,還伸手跟我要紅包。
這我是提前準備了的,我媽早就囑咐我了,新婦第一年進門長輩們會給紅包,也要給家裏的小輩們分紅包,圖個喜慶。不過王哲立的姑姑當天並沒有給我紅包,她也沒帶小孩子來,所以我也不用給她準備,就光給兩個外甥分了紅包。
到了吃飯的時候,最令我匪夷所思的事情發生了。等到所有的飯菜都上桌之後,我剛想在王哲立身邊坐下,王哲立的姐姐居然跟我説:“我們家過年吃飯,女人不能上桌,你呀,先去廚房裏等着吧,有需要就叫你。”
啥?我忙活半天,不能吃飯?這是什麼道理?“那你們怎麼上桌了?”沒想到我的反問,引來王哲立姑姑的笑,她説:“我們這兒的風俗是媳婦兒不能上桌,我們是閨女,也姓王,當然能上桌了,進而這桌上就是閨女和女婿最大。你這剛結了婚別壞了規矩,到我們吃飽了你再上桌吧。”
“可是我媽這不是上桌了嗎?”我還是沒搞明白,婆婆不是也坐下了嗎?怎麼家裏就多着我一個?王哲立的姑姑語氣中不乏嘲笑:“你婆婆啊,她是多年的媳婦熬成婆,今年你進門了她就能上桌了。你要想熬出頭,也得當上婆婆。”
嘿,你説我這暴脾氣啊,女人在這家裏最勞苦功高,合着連個吃飯的立錐之地都沒有,這是什麼奇怪的風俗?退一萬步説,如果我一輩子生不出兒子,還一輩子不能上桌吃飯了?現在都啥年代了,我結了婚的朋友都告訴我結了婚之後,婆家都稀罕兒媳婦,地位高得不得了,我這倒好,連個地兒都沒有,還地位呢。
王哲立知道我咽不下這口氣,就勸我説:“咱們這兒就這規矩,咱媽也是這麼過來的。一年就初三當天這樣哈,平時還是該怎樣就怎樣,你忍忍哈,回去之後我天天好吃好喝的此後你,咱就忍這一天。”
我婆婆也在一邊勸我:“前兩天爸媽對你很好吧?都是真心實意把你當一家人,今天咱就是伺候你姑和你姐,咱倆委屈點不算啥。這樣,媽也不入席了,咱娘倆一起去旁邊説説話。”
我的天,我婆婆都這樣了,居然全桌仍然沒有人站出來説句挽留的話,我公公低頭不語,王哲立瞅瞅他姑,瞅瞅他姐,也是低頭不語,還悄悄的桌子下面踢我的腳,估計是暗示我服軟一回呢。
看着老少兩位姑娘的笑臉,我真是氣不打一處來,直接跟她們拍桌子了:“我不管你們什麼風俗不風俗,誰慣你們這毛病?這飯是我和媽做的,不讓我們倆吃,你們誰也別吃,哪兒來會哪兒去吧,想耍威風,回你們自己家去耍吧!”
王哲立的姑姑也跟我拍了桌子:“今兒你還真就沒有説話的份兒了,你問問你媽,她敢不敢攆我出去?也不怕人笑話。”我這一聽,好傢伙,我敬你是長輩,你把我不當回事就罷了,連孃家嫂子也不當回事,這還是個正常人説出口的話嗎?全家關起門來吃飯,誰家會在乎你們家誰上沒上桌啊,什麼風俗不風俗的,就是故意找茬罷了。
最後我問王哲立跟不跟我走,他猶猶豫豫的,我就直接拎包走人了,最後我跟他們家説好了:“不讓我上桌就離婚,還怕我吃不起年飯?那我回孃家過年,回孃家吃,留着你們的破風俗過年吧,看你們家大過年的把媳婦兒氣跑了,還怎麼過年,不怕別人笑話你們就吃吧!”
王哲立追着我出來,答應我先一起回我家,具體他們家當天怎麼過的,我一點都不擔心。晚上我才趕回我家,我爸當時氣的坐不住了,一邊數落王哲立不知道心疼我,一邊就要去王哲立家要個交代。我媽則比較冷靜,一直勸我説:就一天,當地的風俗,你就入鄉隨俗吧,王哲立不提前跟你説好是他不對,可是他也無力改變啊。
我管不了那麼多,我嫁給王哲立是因為他對我好,可不是為了去他家當茶水丫鬟的。王哲立能跟着我回孃家,就能知道他是愛我的,沒必要為這點事就真離婚,不過他是習慣了,所以沒想過改變。可是吃飯不讓上桌就是陋習,我可不回去吃那個氣。
第二年我生了孩子,臨近春節王哲立就把我送回了我孃家,大年初二他就來我家陪着我們母子了。據説那年還是婆婆當了茶水丫鬟,為什麼呢?王哲立姑姑説了:“你娶的兒媳婦不頂用,你就還得當丫鬟!”你聽聽,這是什麼歪理!後來我把我婆婆接到我們身邊來帶孩子,可是再到春節的時候,估計又是個年關啊。
事事兒有話説:
每個地區的風土民情是不一樣的,有時候十里八鄉就能相差萬千。我們尊重習俗的多樣化,可是這樣不尊重女性的陋習,還是早早的改了好,否則誰還願意嫁人啊,誰還願意嫁給家中有姐妹的男人啊,畢竟誰也不想當茶水丫鬟啊。
其實這裏面有一句話和一個現象讓我很震驚,那句話就是他們全家都説“就這一天,忍忍吧”,現象就是這裏的婆婆也是有兒女的,但是這麼多年都不能上桌,而且他的兒女早就習以為常,根本沒當回事,反而是一個外地媳婦兒忍不了,才激發了矛盾。
所謂的女權,不是讓女人在家佔山為王,而是體現在這樣的細節中啊,家中吃飯是否以女人為重,家中家務是否都是女人在幹,家裏女人有沒有發言權,公婆相處是否男女平等?如果這些問題都不能體現女人的地位,那麼所謂的佔山為王,也不過就是虛張聲勢的抱怨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