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務督察局原局長、巡視辦原主任肖卓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本報北京4月9日電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最高人民檢察院紀檢監察組、雲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最高人民檢察院紀檢監察組、雲南省紀委監委對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務督察局原局長、巡視辦原主任肖卓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肖卓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禮品、消費卡,向領導幹部及其配偶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權影響違規插手幹部選拔任用;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影響為配偶經商辦企業提供幫助,超標準乘坐交通工具,違規報銷個人費用;違反工作紀律,違規插手案件處理。肖卓行為同時構成職務違法。另查明,肖卓涉嫌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
肖卓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目無黨紀國法,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有關規定,經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肖卓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最高人民檢察院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肖卓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經雲南省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將肖卓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