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作為一款短途代步工具,因為價格低、使用簡單、馬路上騎行靈活等原因,深受老百姓的青睞,尤其在現在汽車數量激增,道路上經常出現堵塞的情況,騎行電動車的方便程度都不亞於開車或坐公交車。
但是,一直以來電動車被當作“弱勢羣體”對待,汽車見到它要離遠一點,電動車因為沒有良好的制約,在道路上也是“大搖大擺”地想怎麼騎就怎麼騎,不過,隨着電動車規範化治理之後,這樣的情況已經成為過去式,電動車道路行駛也要該負責任也要承擔,3月起,嚴查電動車這幾種違規行為,查到或面臨扣車、罰款200元。
第一種行為:騎電動車過程中使用手機,如果真在騎電動車發現有電話打過來,相信很多車主的做法都是減速接聽電話,還有一些車主會在騎行的途中看手機信息,這些都是非常危險的駕駛行為,一旦遇到緊急情況,單手製定的反應能力和制動效果都會很差,容易導致事故的發生,所以遇到需要接聽電話或查看信息,標準的做法是把電動車停在不影響他人出行的路邊,處理完事情後在騎行電動車。
第二種行為:騎行過程不遵守交通規則,電動車上路之所以被嗤之以鼻,就是因為很多電動車主已經把不遵守交通規則變成常態,在機動車主眼中最接受不了的前幾位分別是:電動車闖紅燈、佔用機動車道行駛、見縫插針,這幾種行為都很容易和機動車發生事故,而這些行為一旦發生事故,電動車的原因要承擔責任,而沒有發生事故,被交警查到也會進行處罰。
第三種行為:過斑馬線不下車推行,根據規定,電動車和行人同行需要下車推行,目前做得最好的應該屬於上海,但是很多地方都是有交警的情況下才會下車推行,大多數人都是直接騎行過馬路,這樣很容易和行人造成碰撞事故。
第四種行為:非機動車道時速超過15公里,眾所周知,現在的新國標電動車會有時速達到15公里會有提示裝置,如果我們在非機動車道聽到提示,那麼就應該快速減速,現在很多地方都有了測速裝置,一旦超速查到將會面臨處罰。
第五種行為:酒後駕駛電動車,到現在,還有一些電動車主認為酒後騎行電動車影響並不大,只要不喝醉就可以,但是酒後標準認定為大於20mg/100ml,達到80mg/100ml為最佳,即使喝了1杯啤酒,就會被顯示酒駕,這個時候就不要騎行電動車,否則不僅要面臨扣車、罰款,一旦發生了事故,還要承擔相應的刑責。
坦白説,現在的新國標電動車已經是目前最為安全的交通工具之一,如果車主能夠避免以上這些違規駕駛行為,那麼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幾乎為零,所以,為了我們的出行安全,也同時為了避免被處罰,請遵守以上行為,為自己和他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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