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天津南開法院順利執結一起
被執行人鬨鬧法庭、抗拒執行的
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
事情是怎麼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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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2018年9月,某銀行天津分行與劉剛(化名)簽訂《個人信用貸款合同》,合同簽訂後,某銀行天津分行如約向劉剛發放貸款,但劉剛未依約償還借款,自2020年6月開始逾期。
某銀行天津分行遂訴至南開法院,要求劉剛償還剩餘貸款本金並支付利息及複利。
案件受理後
在南開法院主持下
雙方達成調解協議
但劉剛未按照協議約定履行還款義務
某銀行天津分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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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開法院執行局經調查發現,劉剛名下有一套250平米房屋,且本人每月有7000元以上的固定工資收入和2000餘元房屋租金收入。
鑑於劉剛不履行生效調解書確定的金錢給付義務,且不提供任何還款方案,南開法院依法凍結劉剛工資賬户並查封其名下房屋。
之後
劉剛妻子王麗(化名)
屢次以劉剛委託訴訟代理人身份
要求解除對劉剛名下房屋及
銀行賬户的查封凍結措施
但拒絕履行還款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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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某天,劉剛夫妻二人再次來到法院且態度強硬,法官向其釋明相關法律規定,並告知強制執行過程中會為其保留必要生活費用。
但王麗無視法律
辱罵法官,抓傷法警
滯留法庭
嚴重破壞法院秩序
經勸阻仍然不停止其惡劣行為
法院依法對二人採取司法拘留措施
經過司法懲戒和批評教育
劉剛認識到其錯誤
主動於拘留次日
湊足全部欠款償還銀行
同時夫妻二人
寫下具結悔過書
法院遂作出
解除拘留措施決定
來源:南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