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續推進從全面小康邁向共同富裕

原標題:接續推進從全面小康邁向共同富裕

【光明論壇】

實現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我們黨矢志不渝的奮鬥目標。我們即將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這是人類反貧困歷史上的一個奇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後,接續推進共同富裕,是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必然要求。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的集中體現,也為全球反貧困理論和實踐貢獻了中國方案。我國的減貧方案不只是滿足社會弱勢羣體的基本生活需求,還通過產業扶貧、教育培訓、一户一策等增強社會弱勢羣體實現自我發展的能力,真正把全面小康社會看成一個發展問題,而不是簡單的分配問題,以發展看待分配,是反貧困理論的最新進展。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為推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奠定了堅實基礎。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對紮實推進共同富裕作出重大戰略部署。“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十四五”時期全體人民共同富裕邁出堅實步伐;到2035年,人的全面發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的意見》發佈,明確提出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從頂層謀劃到國家戰略落地,標誌着從全面小康邁向共同富裕的議程和實踐正式開展。在中國這樣的超大規模人口國家推動共同富裕,人類歷史上從未有過先例。中國推動共同富裕的行動路徑主要基於中國豐富的經濟社會實踐及獨特的國家與社會關係。

共同富裕不是“均等富裕”,也不是“過大差距”。發展是實現共同富裕的前提,共享是共同富裕的核心要求,發展和共享的可持續是實現共同富裕的保證。相應地,我們需要通過高質量發展讓人民生活豐裕、精神富足,通過制度建設讓人民擁有獲得財富和優質公共服務的公平權利,不僅讓社會最弱勢羣體享受社會進步帶來的福祉,而且讓全體人民有機會、有能力均等地參與高質量經濟社會發展,共享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

當前,如何使各種發展要素和發展制度與共同富裕的目標相匹配,激勵所有發展主體朝着共同富裕目標邁進?這是一個亟待回答的重大問題。

推動共同富裕,在制度設計上要遵循不同主體激勵相容的原則。改革開放初期,為了實現國民經濟總量的快速增長,鄧小平同志曾在多個場合多次提出要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先富帶動後富,最終實現共同富裕。事實證明,這樣的做法是非常有效的。中國在短期內快速崛起,為今天推動共同富裕積累了雄厚的物質基礎。推進共同富裕的進程,必然要求社會資源和機會重新配置,這要求共同富裕的制度設計要兼容各個政策調節主體的利益,以此才能形成推動共同富裕的強大社會共識。

共同富裕的制度設計要實現目標和手段的匹配。在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目標下,我們形成了以考核轄區為主導,促進地方政府為增長而競爭的發展模式,同時也造成地方保護主義、區域發展不平衡、公共服務碎片化等問題,這些業已成為制約人民羣眾共同富裕最迫切、最突出的問題。與此不同,共同富裕更加強調區域之間的合作,這要求在制度設計特別是考核與激勵體制上要克服傳統模式的慣性,改變以轄區間相對位次競爭為激勵的考核模式,從區域一體化、全國一盤棋的視角下設計政策工具。

對於浙江而言,在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的進程中,需要在經濟高質量發展、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公共服務優質共享、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發展、生態文明建設、社會治理等領域先行示範。中央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是浙江的光榮,也是浙江的重大責任。相應地,為擔當者擔當,讓履職者盡責,迫切需要建立健全推進改革的“元制度”,以制度供給激勵深化改革。

浙江在探索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的過程中,還需有意識地立足浙江、着眼全國,將推動東西部共同富裕列入浙江共同富裕示範區建設議程。這要求浙江既能夠有限度地推動東西部“先富帶後富”,又不斷驗證推動共同富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的普遍性、可複製和推廣性,從而在浙江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的進程中,同步為推進全國人民共同富裕作出貢獻。

(作者:鬱建興,系浙江工商大學校長、浙江大學社會治理研究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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