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穎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南充市高坪區委批准,高坪區紀委監委對該區政府辦原黨組成員馮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馮穎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收受禮品和禮金;違反廉潔紀律,違規經商辦企業;將公權力淪為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甘於被“圍獵”,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招投標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馮穎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黨的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高坪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高坪區委批准,決定給予馮穎開除黨籍處分;由高坪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追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市紀委監委供稿)

來源:南充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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