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制度新規為何限定個人賬户支付範圍?國家醫保局回應
4月22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下午國新辦召開吹風會,邀請國家醫保局相關部門負責人做情況介紹,並答記者問。
本次改革提出規範職工醫保、個人賬户使用管理,針對限定個人賬户支付範圍的情況,國家醫保局待遇保障司負責人樊衞東介紹,從數據可以看到,2019年全國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收入大概是3.7萬億元,同期醫療保險基金總收入2.4萬億元,就是説現階段醫療保險基金保障水平離老百姓的需求還有差距,保障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還存在,醫療保險基金現階段還沒有能力和空間去支付非醫療費用的支出。
樊衞東表示,這次改革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進一步明確了基金不予支付的範圍,除了法律規定允許的,符合基本醫療三個目錄規定、政策範圍內的費用之外,對於體育健身、公共衞生費用以及養生保健消費等不屬於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是不予支付的。
明確保障邊界,要把有限的錢用在刀刃上,用在提高保障水平上,用在實實在在改善老百姓獲得感上,不能“撒胡椒麪”,不屬於基本保障範圍的,現階段還不能保。
對於公共衞生費用、體育健身費用,國家已經有相關的制度安排,財政上也配套了相應的資金,有管理、有服務、有制度安排,所以醫療保障就不需要再疊加重複保障了。
樊衞東表示,醫療保險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錢,如何管好這個救命錢,用好救命錢,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提高保障水平,是國家醫保局責無旁貸的職責。下一步,國家醫保局將持續健全完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堅定不移守好底線,通過完善制度、加強管理,確保基金安全,確保制度可持續。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熊穎琪
編輯/馬曉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