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不要讓“彈性休假”變了味

由 華愛利 發佈於 綜合

中工網訊 據勞動報消息,2.5天彈性休假之所以爭論不斷,背後的原因,可能是政策制定的初衷與職工想法之間的差異。

對於職工來説,能夠多休息半天,肯定是舉雙手贊成的,但是很明顯,“2.5天假”出台的初衷,是為了休假之後拉動的消費。

其實這一舉措並不是針對疫情的首創,早在2015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就其印發的《關於進一步促進旅遊投資和消費的若干意見》中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為職工週五下午與週末結合外出休閒度假創造有利條件。

之後包括江蘇等10餘個省份都曾出台過文件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實施2.5天小長假政策措施”。疫情之下,消費“速凍”,讓消費熱起來,成為各地眼下的當務之急。

然而另一方面,在制定政策方向時,是否應該多考慮職工的感受和政策的可執行性及合理性?鼓勵休假刺激消費的初衷,大家都理解,但促進消費,終究不能強制消費,更不能讓職工靠多消費來“贖買”半天假期。提振消費的核心是如何讓人願消費、能消費、敢消費,如何不把消費變成人們的負擔,讓民眾真正有錢、有閒,也有消費的需求,這恐怕需要地方政府再細細思量。

來源:中工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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