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昂山素季被追加指控的罪名,與緬甸總統温敏此前被指控的罪名一致,都是違反了《緬甸災難管理法》第25條。
據央視新聞消息,當地時間2月16日下午,緬甸警方根據《緬甸災難管理法》第25條追加對緬甸國務資政昂山素季的指控。
根據該法條,昂山素季可以被處以不超過三年有期徒刑,也可並處罰款。緬甸首都內比都的澤布迪瑞鎮法院已受理了該指控。
圖為緬甸內比都澤布迪瑞鎮法院
長安街知事注意到,此次昂山素季被追加指控的罪名,與緬甸總統温敏此前被指控的罪名一致,都是違反了《緬甸災難管理法》第25條。一份文件顯示,温敏因在疫情期間與妻子乘車訪問多個地區,被控違反該法條,他將於3月1日出庭。
此前,昂山素季已經因為涉嫌違反《緬甸進出口法》第8條被起訴,因在其位於內比都的住處搜到了非法進口的對講機。違反此項法律應被處以不超過三年的監禁或罰款、或監禁並處罰款。該案原定於2月15日開庭審理,後法院推遲到2月17日(星期三)開庭。
昂山素季(前右)與温敏(前左) 資料圖
2月1日,緬甸政局突變,温敏、昂山素季及一些全國民主聯盟高級官員1日凌晨被軍方扣押。緬甸軍方隨後宣佈,開始實施為期一年的緊急狀態,國家權力被移交給國防軍總司令敏昂萊大將。
2月9日晚,緬甸軍警強行搜查了全國民主聯盟總部,帶走了部分文件、辦公用品、現金和銀行存摺。
2月15日下午,緬甸軍警再次封鎖了位於仰光巴罕鎮區的全國民主聯盟總部,16名全國民主聯盟黨員被困在辦公室中。
15日下午,緬甸國家管理委員會副主席、緬甸國防軍副總司令梭温(Soe Win)副大將在內比都與聯合國緬甸問題特使比爾格納(Christine Schraner Burgener)舉行了第二次視頻會議。
會議中,梭温向比爾格納介紹了緬甸全國實施“緊急狀態”以來國內各方面的發展運營現狀,包括民眾安全、國際社會對緬態度、緬甸新冠疫苗接種進程和經濟運營現狀等方面內容。
同樣在15日,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通過發言人發表聲明稱,他對緬甸緊張局勢升級表示深切關注。古特雷斯呼籲緬甸軍方允許聯合國緬甸問題特使比爾格納在可行的條件下訪問緬甸,並直接評估局勢。
來源:長安街知事
來源:環球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