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公共停車位被“殭屍車”佔6年不挪窩,交警:拖車,依法報廢!
長江日報大武漢客户端5月17日訊(記者孫笑天 樊友寒)“至少停了四五年,嚴重浪費公共資源。”近日,有市民在武漢城市留言板反映,東西湖區金銀潭地鐵站附近的金銀潭大道輔路上,有兩台“殭屍車”長期佔用免費的公共車位,希望相關部門處置。
接市民反映後,長江日報《拍“板”》欄目介入,東西湖區交通大隊工作人員現場核實,發現其中一台車已停在此處約6年,且逾期未年審,處於強制註銷狀態。5月16日,工作人員用拖車將該車拖走,依法報廢。
“殭屍車”佔免費車位不挪窩
交警:拖走報廢
5月15日下午,接市民反映後,長江日報記者趕到金銀潭地鐵站附近,在金銀潭大道輔路的停車位上,找到了市民所述“殭屍車”。
記者注意到,其中一台車前擋風玻璃上堆着落葉,主駕駛車窗附近貼着10多張“回收舊車”小卡片,車子後方一塊車窗玻璃破碎,內部的座椅上也散落着落葉。另一台則是一台教練車,車身老舊,但沒有明顯破損。
附近居民杜先生告訴記者,金銀潭地鐵站附近有商場、學校、單位,充電站,交通繁忙,停車資源緊張。輔路上的一排停車位,長期停滿車輛。兩台“殭屍車”剛好停在路口處,所以他很早就注意到了。
“車子還算乾淨,不熟悉的人可能看不出來,但我經常在這來往,這兩台車停了很久。”杜先生説,輔路狹窄,停車位不多,兩台車長期停放在路口附近,影響交通,浪費公共資源。
兩台車到底停了多久?記者詢問多位附近居民,大家説法不一,但多在2年至5年之間。當天傍晚,記者向東西湖區交通大隊三中隊反映此事,相關負責人表示,將派工作人員現場核實處理。
5月16日上午,記者再次來到現場,兩名交警正在處理一台“殭屍車”。一名交警介紹,接到反映後,他們立即到現場進行了核實,發現其中車窗破損的車輛雖然外觀老舊,但實際上每年都在進行年檢、正常行駛。通過聯繫車主得知,車主今年不在武漢,所以停放不動的時間較長。“我們跟車主進行了溝通,勸其不要長期佔用公共車位,其表示回來後會儘快移走車輛。”
“另一台教練車應該從2017年就停在這。”該交警表示,經查證,該車經過多次轉手,2017年後已無行駛軌跡,也未再進行年檢,處於強制註銷狀態。“我們嘗試聯繫歷任車主,均聯繫不上,將把該車拖走依法報廢”。
當天上午10時許,工作人員協調拖車,將該車拖走。 記者孫笑天 攝
發現“殭屍車”可這樣舉報
市民如發現“殭屍車”該如何處理?工作人員表示,市民在市政道路、公共停車位等地方發現廢棄車輛,可通過武漢城市留言板、市民服務熱線、122交通報警熱線反映。交管部門會現場核實並聯系車主,要求車主自行處理。如聯繫不到車主且車輛達到“報廢車”標準的,將依法進行強制報廢。如在小區發現廢棄車輛,可向社區及物業反映,由社區或物業聯繫交管部門上門,依法依規處理。
長期佔用公共停車設施及城市道路停車泊位的“殭屍車”將依法被拖走。 記者孫笑天 攝
《武漢市機動車停車設施使用管理辦法》規定,廢棄的機動車不得長期佔用公共停車設施及城市道路停車泊位。利用專用停車設施停放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及時自行清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視為廢棄機動車:(一)經依法認定為報廢的機動車;(二)經依法認定為無主的機動車;(三)依法可以認定為廢棄機動車的其他情形。
工作人員介紹,機動車到達使用年限或行駛里程或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三個機動車檢驗週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就達到了報廢標準。
【編輯:丁翾】
【來源:長江日報-長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