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擴墾土地 百餘畝公益林遭破壞
2023年6月15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分院(以下簡稱:伊犁州分院)公開開庭審理伊犁州人民檢察院塔城分院訴被告王某某公益訴訟案,案件起因是塔城地區托里縣一處面積119.1畝的公益林遭破壞。
2014年7月,王某某與托里縣某鎮政府簽訂了900畝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期限30年。為謀取經濟利益,王某某以每年20至30畝的速度向承包地以南非法擴墾土地。2017年7月,烏蘇市某森林派出所在清查林地時發現王某某的非法擴墾行為造成管護區域的地方公益林被破壞。經鑑定,破壞面積為119.1畝。2022年3月17日,烏蘇市人民法院以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判處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伊犁州分院受理該公益訴訟案件後,積極與塔城地區檢察分院聯繫,瞭解案件的具體情況。
經庭審,塔城地區檢察分院與被告王某某當庭達成調解協議,被告王某某按照烏蘇市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制定的恢復方案對涉案林地進行恢復,並在地區級以上新聞媒體公開道歉。在限期內不能恢復的,需賠償恢復費用9.38萬元。
“我深感自責,我已深刻認識到為一己私利破壞公益林的後果,我承諾將盡全力恢復被破壞的林地,保證今後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自覺保護生態環境。”被告王某某當庭表示。
“生態是資源和財富。依法保護生態,依法治理環境,重判重罰不是目的。通過司法審判,讓破壞者切實承擔起修復受損生態的責任,才是司法機關介入其中的本意所在。”該案審判長、伊犁州分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尹世興説。
文/記者 潘從武 通訊員 孔令娟
編輯/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