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政邊境縣7年受賄1344萬,副廳級“最美女書記”受審
曾被媒體譽為南陲邊疆“最美女書記”的崇左市委原常委、大新縣委原書記趙麗,10月10日上午站在了廣西南寧市中院的被告席上,她被指控受賄1344萬元。51歲的她在庭審中不時用紙巾拭淚,表示認罪悔罪。
趙麗是廣西培養的壯族女幹部,曾任龍州縣縣長4年,主政大新縣7年之久。今年4月28日在任上落馬,6月19日被雙開。通報稱,趙麗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膽大妄為、肆無忌憚收受財物,大搞權錢交易,違規插手扶貧項目。
趙麗。資料圖
被指控通過司機或本人受賄1344萬元
10月10日上午,廣西南寧市中院公開開庭審理崇左市委原常委、大新縣委原書記趙麗受賄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2013年至2020年,被告人趙麗利用其擔任大新縣委書記職務上的便利,為私營企業主農偉等七人在工程項目承攬、職務晉升、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通過其專職司機農卡倫(另案處理)或本人直接非法收受上述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1344.567052萬元。
趙麗到案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並如實供述其他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已退繳贓款人民幣835.742195萬元。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趙麗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人民幣1130萬元,單獨收受他人財物人民幣214.567052萬元,共計人民幣1344.567052萬元,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在共同受賄犯罪中,趙麗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
庭審中,51歲的趙麗作了最後陳述,她面露悔意,不時用紙巾拭淚,表示認罪悔罪。全國、區、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家屬現場參加旁聽。該案將擇期宣判。
趙麗受審現場。據南寧中院
在龍州當縣長4年,擔任大新縣委書記7年
趙麗是名壯族女幹部,1969年3月出生,廣西鐘山人,在職研究生學歷。
梳理趙麗的從政軌跡,主要在廣西寧明縣、龍州縣和大新縣3個邊境縣任職。
21歲的趙麗,在寧明縣東安鄉中學任教師;23歲時,她棄教從政,曾任寧明縣馱龍鄉政府副鄉長,寧明縣北江鄉長、鄉黨委書記等職。趙麗在鄉鎮基層摸爬滾打十年,在多個部門履職。
2002年9月,33歲的趙麗調任廣西龍州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走上副處級崗位,此後在龍州縣被委以重任,進入縣常委班子不到三年,趙麗就升為龍州縣委副書記,此後又在2009年成為縣長。
2013年1月,44歲的趙麗調任崇左市江州區委書記,僅5個月後,就調任大新縣委書記。2016年,趙麗升任崇左市委常委,躋身副廳級。在女廳官中,她是為數不多的“實權官員”。趙麗主政大新縣長達7年之久,直至今年4月28日在任上落馬。
曾上黨課稱“任何時候都不以權謀私”
大新縣地處廣西西南邊陲,全縣總面積2742平方公里,總人口38萬人,其中壯族人口占98%。大新礦產富集,錳礦儲量1.36億噸,佔廣西的一半,居全國首位。
趙麗在大新主政期間,曾多次給黨員幹部上黨課講廉政。
2015年6月,在大新縣“三嚴三實”專題教育黨課上,趙麗強調,要按規則按制度嚴格行使權力,自覺接受監督,任何時候都不搞特權,不以權謀私。當年12月,趙麗為全縣300多名科級以上領導幹部上廉政黨課,她強調,“當前,大新縣正處於加快發展的關鍵階段,需要廣大黨員領導幹部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立足崗位盡職履責。
這位邊境地區的縣委書記,2017年還曾被央媒報道,稱她為南陲邊疆“最美女書記”。報道稱,趙麗履新廣西大新縣縣委書記兼縣人武部黨委第一書記之後,她給自己立下一條不成文的規矩——每週學習一次國防知識,每月到縣人武部進行一次現場辦公,每季度組織一次國防形勢報告,每半年勘察一次邊境。
然而,台上正義凜然,趙麗私底下卻已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大肆斂財慾壑難填。
據法院指控,趙麗受賄1344萬元,正是2013年至2020年其主政大新縣委書記的7年間,在工程項目承攬、職務晉升、職務調整等事項上非法收受的。
作為國家級貧困縣,大新縣去年4月才脱貧摘帽。據2019年大新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數據,2019年全縣生產總值為98.67億元。
落馬後不久,幫其受賄的專職司機被查
趙麗落馬落馬後不久,5月26日,她的專職司機、龍州縣政府辦公室工作人員農卡倫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6月19日,趙麗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通報稱:經查,趙麗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干擾巡視巡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領取公務交通補貼,私車公養,收受禮金;組織觀念淡薄,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職務晉升、職務調整中,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膽大妄為、肆無忌憚收受財物,大搞權錢交易,違規插手扶貧項目。趙麗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違紀違法行為都發生在黨的十八大之後,甚至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敬畏、不知止。
【來源: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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