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國家層面知識產權案上訴審理機制效果顯現
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於2019年1月正式設立,開展建立國家層面知識產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試點。到今年1月,為期三年的試點工作已經順利完成,三年試點成效如何?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有關負責人在發佈會上介紹了有關情況。
國家層面知識產權案上訴審理機制效果顯現
最高法有關負責人介紹,法庭成立三年來,妥善審理各類高新技術案件,加大對關鍵核心技術、重點領域、新興產業等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
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副庭長 周翔:三年中共受理涉及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高端裝備製造、節能環保、新材料、新能源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案件超2000件。加強對新興領域知識產權保護,明晰保護規則,明確權利邊界。強化技術秘密保護,充分運用舉證責任轉移、加大懲罰性賠償適用力度等手段,有效遏制侵權違法行為。
最高法知識產權法庭成立後,針對維權“舉證難”,合理運用舉證妨礙排除制度,減輕權利人舉證負擔。針對維權“週期長”,探索“先行判決+臨時禁令”和“發回重審+臨時禁令”等裁判方式,及時有效制止侵權行為。經過三年運行,國家層面知識產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效果集中顯現,我國日益成為國際知識產權訴訟優選地之一。
防範和打擊涉知識產權的不誠信行為
近年來,惡意搶注商標、惡意訴訟等濫用知識產權權利的案例時有發生,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對此類問題的治理進行了回應。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長 李劍:對於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最高人民法院態度是明確的。既要嚴格依法保護,又要防止權利濫用,堅決防範和打擊在知識產權取得和行使上的不誠信行為。
最高法表示,將提升對商標惡意搶注行為的打擊力度,堅決打擊商標惡意搶注行為。在商標授權確權行政訴訟中,對惡意搶注的商標依法予以撤銷,從根源上制止惡意註冊;在商標民事訴訟中,對於惡意註冊的商標,因商標權人行為違背了誠信原則,依法對其訴請不予支持。
最高法表示,最高人民法院以鮮明的態度和有力舉措,堅決遏制惡意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長 李劍:對於提起惡意訴訟的當事人,法院還可根據情節輕重依法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總之,織密制度的籠子,讓惡意訴訟的當事人“偷雞不成蝕把米”。
(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