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日前發佈“人民法院台胞權益保障十大典型案例”,以一個個具有代表性的案例,生動展現了大陸推動兩岸融合發展、維護台胞合法權益的努力和決心。
在其中一個典型案例中,某北京公司以“姜某某系台灣地區居民,未辦理《台港澳人員就業證》,故其與姜某某不能成立勞動關係”為由,拒絕姜某某討薪要求。北京市海淀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該公司需支付其曾承諾給姜某某卻未完全兑現的工資差額,因為根據大陸相關規定,“2018年7月28日起,港澳台人員在內地(大陸)就業不再需要辦理《台港澳人員就業證》”。
該案例傳遞的,是大陸保障台胞在大陸平等就業、維護其合法勞動權益的明確信號。用人單位不得以台灣地區居民未辦理就業證為由,認為其不具備建立勞動關係主體資格,進而否認雙方存在勞動關係。對在大陸工作的台灣同胞來説,這意味着免除繁雜手續的便利,更是享受同等待遇的安心和底氣。從十大案例的其他案例中,還可以看出大陸為台胞着力優化營商環境、堅持提供優質訴訟服務的不懈努力。
從第一批台商來大陸投資至今,大陸方面不斷完善相關規章制度,保護台胞合法權益的工作從未停步,1994年公佈《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1999年出台《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細則》,構成保護台胞合法權益的基本法律。此後,從中央到地方不斷出台維護台胞合法權益的規定和措施,直至形成今天日臻完善的法規網絡,給予台胞全方位的保障,讓台胞日益享有和大陸同胞同等的待遇和福利。
還有一些具體做法,體現了大陸保護台胞合法權益的誠心和用心。比如,遼寧、黑龍江、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廣西等地涉台案件較多的人民法院均成立專門涉台審判組織,依法保障台胞在大陸的投資安全、財產安全;北京、天津、福建等18個地方法院與當地台辦合作建立涉台糾紛協調化解機制,充分發揮調解等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作用;遼寧、江蘇、福建等7個地方法院探索台胞擔任人民陪審員、特邀調解員和諮詢專家參與涉台案件審理,傳遞司法温度;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為包括台胞在內的當事人提供跨境網上立案服務和在線訴訟指引的司法文件,讓台胞享受便捷高效的智慧司法服務……
去年底,在國務院台辦與最高人民法院共同推動下,通過“人民法院調解平台”建立的涉台糾紛在線訴調對接機制啓用,為兩岸同胞特別是台灣同胞提供了多元調解、司法確認、登記立案等高質量、一站式、全流程在線化解糾紛服務。180多家調解組織、540多名調解員入駐平台,其中還有80多名台灣同胞擔任調解員。台胞只要登錄相關網站,或使用APP、微信小程序等,就可以方便快捷地使用這一全新的在線調解機制。
大陸檢察機關同樣高度重視依法維護台胞台企合法權益工作。其具體工作,包括細化實化惠台製度安排和服務措施;進一步加大對涉及台胞台企刑事、民事、行政訴訟的監督力度,提升監督效果;準確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少捕慎訴慎押,在依法懲罰犯罪基礎上着力保障台資企業合規運行;在福建、江蘇、浙江等地建立涉台檢察聯絡室、聯絡點、聯絡熱線等常態化機制,聘請台胞擔任聯絡員,切實為台胞台企排憂解難等。為讓廣大台胞深入瞭解涉台主要法規,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還組織編寫了《“親清”檢察藍——檢察機關服務枱胞台企手冊》一書,為台胞台企提供了內容詳實、生動實用的法治工具書。
兩岸一家親,台灣同胞也是中國人,他們在大陸生活、工作、創業時,理應被一視同仁,其合法權益理應得到切實保障。由於兩岸間客觀存在的隔閡和差異,台胞在大陸難免會碰到形形色色的困難和問題。令人欣慰的是,大陸各方面一直予以細心體察和解決,在保障台胞合法權益方面的工作卓有成效且不斷進步,越來越多的台胞對此深有體會,願意用自己的親身經歷鼓勵島內年輕人來大陸走走看看、一展身手。
維護台胞合法權益、落實同等待遇,讓台胞在大陸生活工作後顧無憂。當台胞在大陸時時感覺如魚得水般安心有底氣,兩岸深度融合發展的目標就離我們又近了一步。(王平)
《人民日報海外版》(2022年02月18日第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