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實行的是義務兵役制與志願兵役制相結合的制度。也就是説,義務兵服役滿兩年後可以申請轉改為志願兵,也就是我們所説的士官。
士官作為部隊建設的主體,素有骨幹和軍中之母的美譽。由此可見,士官在部隊起到的作用非常之重要。
但在實際中,並不是所有的義務兵服役滿兩年後都可以轉改為士官。這裏就存在一個問題,我國每年的退役軍人千千萬,究竟是當兵五年好還是兩年好呢?
敢與士官叫板的上等兵
我一直都有一個觀點:好兵不以兵齡為衡量標準。
當兵兩年也好,五年抑或是兵齡更長也罷,好兵始終就是好兵,不會因為時間的長短而有所變化。
事實上,退役的義務兵種有很大一部分都是極為優秀的存在。而成功轉改為士官的也並不一定是軍政素質都很強。
因為人各有志,目標不同,所選擇的路自然也就不同。
我本人在基層也帶過很多批兵。每到老兵退伍季,就會有很多老兵糾結着要不要轉一期士官或者要不要晉二期。
這道選擇題對於熱愛部隊生活,想在部隊有一番作為的戰友來説不難,可對於那些想留又不想留或者家人逼着留的戰友來説,確實很難抉擇。
畢竟有的戰友熱愛自由,比較嚮往社會上的生活。
説到轉士官就不得不提一下工資待遇,入伍兩年盡義務,在經濟不發達地區得到的回報還不如在外打工,這是毋庸置疑的。
如果你只是想從軍報國盡義務,不求回報,這另當別論。一期士官現在的工資在五千左右(非高山海島艱苦邊遠地區),如果在艱苦邊遠地區會更高。
可以算一下,同齡人在地方上工作能不能拿到這麼高的工資?而且在部隊基本上花不到錢,到手的工資除去必要的開銷,剩餘的都能攢下來。等到五年退伍,加上退役費,也是一筆不少的數目。
脱下軍裝,重歸茫茫人海
再來算一筆能力賬:
當兵兩年在部隊基本上學不到什麼東西,第一年就是低下頭彎着腰的幹,到了第二年,有想法的兵就會努力工作積極表現,沒想法的兵就開始"倒計時混日子"。
如果轉了一期士官,那就不一樣了,可以參加各類集訓,會認識很多新面孔,會接觸到部隊更深層次的東西。
等當了骨幹,慢慢的學習管理和為人處世,即使回到社會也能用得到。另外,一期士官一般都能入黨,這也是政治上的待遇,一旦錯過這個機會,回到社會再想入黨就很難了。
當兵五年回到社會,年齡不算太大,並且手上也有一筆資金,無論是結婚買房,還是自己創業,最基本的可以減輕家裏的負擔。
並且,在部隊積累的經驗也同樣大有用處,如果能在這五年裏考個大專或者本科學歷,回到社會也能用得到。
打鐵還需自身硬
看到此,自然就會有人問:當兵的不都是講究奉獻為主嗎?為什麼還要計較當兵當幾年好?
我的回答是:軍人也是人,同樣得承擔家庭責任和社會責任。如果捨棄掉個人追求,單純的講奉獻,我認為這是一種耍流氓的行徑。
軍人也是人,只不過因為穿上了那身軍裝,需要履行保家衞國的責任義務。但當脱下軍裝時,脱離社會的兩年、五年抑或是更久的空檔期,很難用金錢來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