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圖:黃之鋒(港媒)
今年4月16日,一名八旬老翁以尖鑿刺傷香港“社民連”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的右腰,並於日前承認一項襲擊致身體傷害罪。裁判官鄭紀航認為被告因政見不合才犯案,決定先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判刑至下月13日。然而,包括亂港分子黃之鋒在內的多名“攬炒派”分子18日卻紛紛在社交媒體辱罵鄭法官,並貼出鄭的大頭照和過往判案記錄。有政界及法律界人士指出,目前案件仍在審訊,“攬炒”分子的行為或涉嫌藐視法庭及妨礙司法公正,希望司法機構能秉公辦理。
據香港文匯網19日報道,鄭法官日前在庭上表示,被告黃森球的答辯反映其熱愛社會,只因政見不同犯案,表示相信被告身體狀況能繼續服務社會,故不反對判以社會服務令。但基於未知被告身體狀況,遂決定先替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並押後案件,其間被告獲准保釋。鄭最後表示,法庭仍會保留監禁的可能性。
雖然案件仍未判刑,但多名“攬炒”分子18日卻在臉書辱罵鄭法官。“社民連”成員、“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在轉載有關報道時,就用惡言辱罵鄭;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則無端聲稱鄭法官審案“相當偏頗”,更指稱對方涉嫌“縱容”被告在法庭“刑事恐嚇”,還發起投訴鄭法官的行動。
此外,香港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及“新民主同盟”立法會前議員範國威則舉行記者會,引用鄭法官的判決,並將之與“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被控、被裁判法院拒絕保釋一事相提並論,並污衊法庭及香港警方等。
對此,香港法學基金交流會副主席、法學教授傅健慈表示,有關案件目前仍在審訊中,為避免影響法官裁決,外界不應作出任何批評。他相信司法機構和執法部門會按機制處理事件,涉事的“攬炒”分子不應濫用言論自由,企圖向法官施壓,否則或會觸犯藐視法庭或妨礙司法公正等罪行。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表示,案件仍在審訊中,若有人辱罵法官,等於妨礙司法公正,執法部門應調查及跟進。她以早前一名15歲少年投擲汽油彈反被裁判官稱讚的案件為例,質問“攬炒派”為何僅針對個別案件,並希望司法機構不被影響,可以秉公處理案件。
“23萬監察”、工聯會前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表示,任何針對、醜化法官的行為都等於藐視法庭,希望鄭法官個人能跟進事件,並批評“攬炒派”過往多次強調香港司法獨立並應尊重裁決,但他們卻公然向法官“政治施壓”,完全是雙重標準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