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壹現場|男子醫院陪護拒戴口罩還毆打勸説護士 被索賠3.5萬元

由 慕容亦凝 發佈於 綜合

男子拒戴口罩毆打護士遭索賠稱:被拘留已是付出代價望相互理解

男子因被護士提醒佩戴口罩,對其大打出手,將護士踹倒,並痛扇了對方一記耳光。涉事男子被處以行政拘留處罰後,又被捱打護士告上法庭,索賠醫藥費、誤工費、護理費等共計3.5萬元,並要求男子登報致歉。

4月7日,北京豐台法院長辛店法庭開庭審理了此案。打人者稱,“我也受到了行政拘留處罰,我已經付出了代價,我認為咱們應該相互諒解一下。”

男護士:因為提醒戴口罩 我被一腳踹到了牀上

孟先生代理人訴稱,2021年1月16日,申先生陪同醉酒朋友來醫院急診就診,在急診室時,申先生態度惡劣,多次干擾醫生護士診療工作,但醫生與護士基於醫德,一直選擇隱忍。之後患者經過救治,被送進急診科病房。

孟先生是當天的值班護士,在查房時發現申先生沒戴口罩,當時正值疫情嚴峻時期,當其提醒申先生攜帶口罩後,對方竟直接大打出手。孟先生被一腳踹到了隔壁的牀上,還被扇了一個耳光,當時出現了血壓升高、耳鳴、胸悶、頭暈等症狀,當晚入院治療……

現孟先生訴至法院,要求申先生賠償自己醫藥費、護理費等一系列費用3.5萬餘元,並在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向自己

打人者:我這麼大歲數踹他一腳 不至於那麼嚴重

申先生今年61歲,他説“因為當天中午多喝了幾杯,衝動了。”

申先生稱,當天中午他和幾位朋友喝酒,其中一名朋友喝大了,幾個人就帶他去醫院輸液。陪牀時,遇到了孟先生。

“當時聽到這男護士説話特別生硬,和我朋友吵起來了,雖然沒帶髒字,但我接受不了他這個態度,就起來踹了他一腳。”申先生雖然承認自己踹了對方,但否認自己抽人一耳光,稱“喝大了,忘了”,對於當時孟先生具體説了什麼,他也表示“記不清了”。

申先生稱,事後他帶着450元禮物準備去看望孟先生,但路上被民警傳喚,被拘留了5天。出來之後,自己又第一時間找到了孟先生道歉,對方也表示諒解。

“當時他們醫院黃主任也在場,我朋友也在場,他明明表示了諒解,不知為何今天又把我告上了法庭。”申先生認為,對方起訴書中有不符之處,希望法院調取當時錄像,雖然他表示可以按照發票金額實際費用報銷,但認為孟先生要求的2萬元誤工費和5000元精神損失費虛高,“我也受到了行政拘留處罰,我已經付出了代價,我認為我們應該相互諒解一下。”

而在舉證質證階段,孟先生代理人直接拿出了醫藥費發票、工資單、現場視頻和出院記錄上為孟先生備註“建議休息一個月”的醫囑。

申先生則認為,“我這麼大歲數,踹他一腳不至於那麼嚴重。”其始終不認可對方傷情需要休息一個月之久的情況,希望法庭查證。

對此,孟先生代理人指出,孟先生作為醫院護士,月收入並不穩定,月平均工資是根據2020年年度總收入推算出來的並表示,“我們會在庭後向法庭提交醫院出具的扣除工資證明。”

庭上,法官出示了一組警方出具的出警記錄及詢問筆錄。

結合警方提供孟先生、申先生、申先生朋友和醫院其他醫護人員的筆錄,可以看出,2021年1月16日下午5點31分,正在醫院急診病房值班的孟先生報警,稱自己遭到病人陪護家屬的毆打,接警後派出所立即趕往現場處置。

17時許,孟先生在急診科監護室給一病人扎針時,發現病房內一病人牀前有包括申先生在內四五個人對病人進行陪護。

於是他上前勸説,稱疫情期間規定病房只能1名家屬陪護,請其他家屬在外等候。

一陪護家屬稱:“你管得着麼?”

孟先生:“您先把口罩戴上再和我説話。”

陪護家屬又説:“你算幹什麼的!”

孟先生説,這時陪護家屬中一名高個子男子出來了,上前抽了他一耳光,並用腳踹其胸口,將孟先生踹到牀上,起不來了。據瞭解,孟先生口中高個子男子,正是申先生。

而申先生朋友和另外一名醫護人員在筆錄中提到,聽見有人説“我這麼大歲數了你別這麼和我説話”,而後才發生的衝突。

同時,法院也調取了孟先生身體損傷程度鑑定意見,顯示其身體所受損傷不構成輕微傷。

孟先生代理人認為,從詢問筆錄中可以看出,孟先生只是按照防疫規定,告誡申先生及其友人戴口罩,並無過激行為及言語,就遭到了毆打。

此後,法官組織了調解,由於雙方未達成統一和解意見,法官宣佈休庭,擇日進行宣判。

文/王浩雄 實習生 田雨陽

編輯/白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