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全款買103萬二手奔馳,付1萬定金後4S店卻賣給別人,合理嗎?

由 東方崇學 發佈於 綜合

來源 中國國際教育台

看上103萬二手奔馳大G,付1萬定金後4S店卻賣給別人,男子:別人是分期

隨着生活質量的提高,買車已經是家家户户必不可少的事情了,這不,小常和小楊哥倆來到奔馳4S店,一下就看中了一輛17年產的奔馳G350d二手車,並在當天下午通過手機轉賬,轉給了4S店1萬塊錢,可過了兩天再次來到4S店的時候,銷售人員卻告訴他這車已經讓別人訂了。

小常:他説別人打定金早,我説打定金早你找出憑據來,我這有轉賬記錄。

小楊:説定金打晚了,但是我來看車試車之前他沒有説,沒有説有別的銷售顧問接待別的客户。

小常説4S店並沒有拿出來他們晚於別人交納定金的證據,之所以不賣給他們這其中另有隱情。

小常:別人是辦分期,我是全款買,他是分期他肯定有費用啊掙得多啊。

小楊:別的銷售顧問我們打聽嘛,是賣給別人了,辦分期,買保險是這樣的。

負責接待小楊和小常的這個銷售顧問説,當時哥倆確實是看好了這輛車,但直到當天下午哥倆離開4S店之後才把錢打了過來,而就在10分鐘之前,他們已經收到了另外一名客户的購車意向金。

銷售顧問:楊老師看完車之後沒有立刻轉定金,楊老師在轉定金之前我們也沒有溝通,導致在楊老師打錢的前10鐘左右,我同事已經把這個車給定出去了。

而4S店二手車業務負責人杜經理説,在收取客户的訂車意向金之前,他們一般會先和客户簽訂一個訂車協議,但小常哥倆並沒有和他們簽訂車協議。

杜經理:我們那個車放在那有很多客户都會看,他過來看車的時候車確實沒定,但是他離開我們店之後,免不了會有別的客户把這輛車給定下來,但這位先生在我們不知情的情況下,單方面給我們公司轉了1萬塊錢,我們不知道,他轉完之後我們才知道。

小楊:當時我就説了,這個車我要了103萬,我説你給我提供個賬號咱籤個協議,他説不用籤,讓我先把錢轉過來就是。

杜經理説另外這個客户也是全款買車,價格也是103萬,並不存在賣的貴了,或者分期付款賺取佣金的情況。

杜經理:我們已經收取了第一位客户的定金,肯定是要交付第一位客户的,但客户自己交的所謂的1萬塊錢定金我們會全額原路退回。

也再次提醒大家,看好車時一定要與4S店簽訂協議,當場就把定金給付清,以免夜長夢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