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一個月的個税扣繳申報已經開始,納税人還將於3月迎來第二次綜合所得年度彙算。如果納税人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發生了變化,納税人和扣繳義務人接下來應該及時辦理相關業務。
對扣繳義務人來説,應當及時提醒納税人確認2021年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在辦理2021年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税税款預扣預繳時,依法為納税人辦理扣除。
對納税人來説,如果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發生變化,比如子女年滿3週歲、贍養的老人年滿60週歲等,或者發現2020年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有填報錯漏之處,應當及時通過“個人所得税”APP、自然人電子税務局WEB端、電子模板或者是紙質報表方式,對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進行修改,以免錯誤申報個人所得税。
如果2020年沒有專項附加扣除項目,而2021年有,那麼,納税人可點擊“專項附加扣除填報”,選擇扣除年度“2021”,填報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即可。
如果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信息需要修改或者是作廢刪除,納税人可點擊“確認下一年度專項附加扣除”,或點擊“專項附加扣除填報”,選擇扣除年度“2021”,點擊“一鍵帶入”,然後進入“待確認扣除信息”頁面,選擇扣除項目,進入“填報詳情”頁面進行相應的修改或者是刪除;也可以點擊“專項附加扣除修改和作廢”,選擇年份“2021”,選擇扣除項目,進入“填報詳情”頁面進行修改或者是作廢。
如果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有新增,納税人可以先來點擊“確認下一年度專項附加扣除”,在核對原有的扣除項目信息後,選擇“一鍵確認”;然後再返回首頁,點擊“專項附加扣除填報”,選擇扣除年度“2021”,填報所需新增的項目。
如果2020年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在2020年又忘了申報扣除,那麼,納税人應當先通過“專項附加扣除填報”,選擇扣除年度“2020”,填報2020年度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再通過上述“一鍵帶入”的功能,對2021年度專項附加扣除項目進行確認。
如果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在2020年期間發生了變化,但又忘了修改,那麼,納税人應當先通過“專項附加扣除修改和作廢”,選擇年份“2020”,修改2020年度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再通過上述“一鍵帶入”的功能,對2021年度專項附加扣除項目進行確認。
【來源:玉樹税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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