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世宏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正北方網訊(北方新報正北方網記者 劉惠)6月28日,內蒙古紀委監委發佈消息,日前,經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對烏海市原市委副書記、市長高世宏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高世宏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政治立場不堅定,消極應對巡視整改;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不按規定報告個人事項,在幹部職工選拔任用過程中收受他人財物;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高世宏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內蒙古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高世宏開除黨籍處分;由自治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自治區第十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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