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時行走在道路上大家最害怕的就是扣分罰款了,其實罰款還好一些,無非就是丟點兒錢,但是扣分卻讓人感到頭疼,因為我們每年只有12分,這個數字對於大多數人來説都是拮据的。而在近段時間交警也根據車主這一苦惱對交規做出了相應的調整,以下4種違章將不再列入扣分的範疇之內。
1、車上未攜帶滅火器。滅火器這個東西平時看起來沒有絲毫的用處,而且還佔據了我們的空間,但一旦發生了自燃事故或其他的火災,車主就可以用這個工具來保留自己的財產安全。雖然以後不攜帶也不會被扣分了,但還是希望大家能夠具有相當的消防安全意識。2、往車窗外扔垃圾。這是一種非常不文明的行為,影響了他人的行駛,而且還給環衞工帶來了極大的麻煩,在創城的期間內交警對於此項違章的查處非常嚴格,要扣分及罰款。但此後這樣的行為卻只罰款而不扣分,歸根結底這樣的不文明需要車主自覺去抵制。3、亂停亂放。在道路上違停是一種非常煩人的行為,看似不會給他人造成影響,但一旦發生了交通擁堵,我們就佔據了一個本應該流暢的車道。以後這4種違章就不再扣分了?交警:罰款照舊,車主們要長點心眼!但是由於這樣的情況實在太多,如果每個都扣分對於車主的利益來説是一種損失,所以交警在開出的罰單上也只寫了罰款200元,給車主一個悔過的空間。4、佔用非機動車道。雖然我們知道每一種車道都有他獨特的用途,但有時也會因為無奈而佔據非機動車道。這4種違章以後將不再扣分?車主:別有僥倖心理,罰款還是沒取消!在這樣的狀況下交警會開出200元的罰單,但不會再扣分,因為在規則之後也能夠理解到車主們在特殊情況下的無奈。以上便是此後不再扣分這幾種違章,不過車主們也不必太過放鬆警惕,因為扣分取消罰款還是照樣要交,不到萬不得已的情況還是不要有這樣的行為,既是對自己經濟的保護,更是對交通秩序的維護,更是個人素質的體現!希望大家在交規的寬泛制度下能夠做到自覺,不要給自己增添麻煩。不知道大家對此是怎樣看待與評價的呢?以後這4種違章就不再扣分了交警罰款照舊,車主們要長點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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