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一批新規即將落地。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進入正式登記階段、取消申請小汽車駕照70週歲年齡上限、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取消、銀行不得收集與業務無關的消費者金融信息、國際銅期貨合約將於11月19日掛牌交易、多地出台制止餐飲浪費相關規定……快來看看吧!
【全國性新規】
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進入正式登記階段
根據國務院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的公告,中國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標準時點是2020年11月1日零時。入户工作時間是2020年10月11日至12月10日。
此次普查中有兩個環節需要普查員入户工作,分別是摸底和登記。10月11日至10月31日期間進行摸底工作。11月1日至12月10日進入普查的正式登記階段,普查員要進入每個住户逐人逐項登記普查信息,期間將隨機抽取10%的住户填報普查長表,調查更為詳細的人口結構信息。
70歲以上老人也可申請駕照
10月22日,公安部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異地辦”“便捷辦”“網上辦”等三個方面12項公安交管優化營商環境新措施。
新措施規定,放寬小型汽車駕駛證申請年齡,取消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輕便摩托車駕駛證70週歲的年齡上限。對70週歲以上人員考領駕駛證的,增加記憶力、判斷力、反應力等能力測試,保證身體條件符合安全駕駛要求。優化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申請條件,申請大型客車、牽引車駕駛證的年齡下限由26週歲、24週歲降低至22週歲,申請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年齡上限由50週歲調整至60週歲。新措施自2020年11月20日起實施。
央行:銀行等不得收集與業務無關的消費者金融信息
9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發佈《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20〕第5號),《辦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辦法》明確,銀行、支付機構不得收集與業務無關的消費者金融信息,不得采取不正當方式收集消費者金融信息,不得變相強制收集消費者金融信息。銀行、支付機構不得以金融消費者不同意處理其金融信息為由拒絕提供金融產品或者服務,但處理其金融信息屬於提供金融產品或者服務所必需的除外。
教育部:11月起取消《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為簡化留學回國人員辦事程序,方便廣大留學回國人員工作和生活,教育部決定取消《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教育部稱,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學回國人員證明》。自2020年10月1日起,駐外使領館不再受理開具申請。2020年9月30日前已提交申請的,駐外使領館根據留學人員意願提供相應服務。已經受理、使領館開具時間晚於2020年11月1日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仍然有效。
體彩單票購買金額不得超過6000元
財政部、國家體育總局近日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調整單場競猜遊戲規則有關事宜的通知》。
根據《通知》,11月1日起,單場競猜遊戲返獎獎金比例由71%調整為70%,相應將彩票公益金提取比例由20%提高到21%。銷售時間調整為,週一至週五銷售時間控制在11小時以內,週六、週日銷售時間控制在12小時以內。《通知》要求限制大額投注。單票購買金額不得超過6000元。加快推進大額投注實名制,單人單日累計投注金額超過1萬元(不含)的,要求購彩者預約和實名登記。
此外,財政部、民政部、體育總局還發布了《關於有序退市高頻快開彩票遊戲有關事宜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20年11月1日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福利彩票快開遊戲、體育彩票高頻遊戲(含虛擬體育競猜足球遊戲)分別暫保留一款,其餘的一律停止銷售。2021年春節休市結束後,所有高頻快開遊戲全部停止銷售。
海南離島免税店銷售非離島免税商品需申報繳税
10月10日,國家税務總局發佈《海南離島免税店銷售離島免税商品免徵增值税和消費税管理辦法》,《辦法》規定,海南離島免税店銷售離島免税商品,免徵增值税和消費税;銷售非離島免税商品,按現行規定申報繳納增值税和消費税。辦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養老機構發現老年人有傳染病應及時報告
新修訂的《養老機構管理辦法》已經2020年8月21日民政部部務會議通過,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辦法》要求,養老機構發現老年人為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應當及時向附近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報告,配合實施衞生處理、隔離等預防控制措施。養老機構發現老年人為疑似精神障礙患者的,應當依照精神衞生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證監會批准開展國際銅期貨交易
證監會批准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開展國際銅期貨交易,同時確定國際銅期貨為境內特定品種,引入境外交易者參與。國際銅期貨合約正式掛牌交易時間為2020年11月19日。
申請設立金融控股公司,實繳註冊資本額不低於50億元
9月13日,國務院印發《關於實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決定》,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准入管理》規定,申請設立金融控股公司,實繳註冊資本額不低於人民幣50億元,且不低於所直接控股金融機構註冊資本總和的50%;股東、實際控制人信譽良好,且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及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有符合任職條件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有為所控股金融機構持續補充資本的能力;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有效的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制度等其他審慎性條件。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不得登記為金融控股公司,不得在公司名稱中使用“金融控股”“金融集團”等字樣。
納税信用評價D級發生重大調整
11月1日起,《國家税務總局關於納税信用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5號)將正式施行。
《公告》明確,自開展2020年度評價時起,調整納税信用評價計分方法中的起評分規則。近三個評價年度內存在非經常性指標信息的,從100分起評;近三個評價年度內沒有非經常性指標信息的,從90分起評。
《公告》指出,自開展2019年度評價時起,調整税務機關對D級納税人採取的信用管理措施。對於因評價指標得分評為D級的納税人,次年由直接保留D級評價調整為評價時加扣11分;對於因直接判級評為D級的納税人,維持D級評價保留2年、第三年納税信用不得評價為A級。
來源:遼寧交通廣播、北斗融媒客户端、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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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大連交通廣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