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完成“檢方削權”立法,74年刑法體系迎鉅變

(觀察者網訊)當地時間5月3日,在總統文在寅任期內的最後一次國務會議上,韓國國務會議批准頒佈旨在“分離檢方偵查權與起訴權”的兩大法案,維繫74年的現行韓國刑事司法體系面臨大變革。

綜合韓聯社、《韓民族日報》等報道,3日上午,韓國國會召開全體會議,以164人贊成、3人反對、7人棄權通過了《刑事訴訟法》修正案。當天下午,文在寅隨即召開國務會議,同時批准頒佈了《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和上月30日通過的《檢察廳法》修正案。由此,有關法律頒佈實施所需的行政程序畫上句號。

韓國完成“檢方削權”立法,74年刑法體系迎鉅變

5月3日,韓國國會召開全體會議表決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圖片來源:韓聯社

新通過的兩項法案大大削弱了有“最強權力中心”之稱的韓國檢察系統的權力。

原《檢察廳法》第4條中規定,檢方具有對“六大犯罪”——即“腐敗、經濟、公職人員、選舉、軍工項目、大型事故等總統令規定的重大犯罪”的偵查權。修正案頒佈後,檢方將被禁止直接偵辦“六大犯罪”中的四項,偵辦範圍只保留“經濟和腐敗犯罪”。新法案還規定,其原有的偵查權將被移交警方,檢方將只具備起訴權,且檢察官不得對本人偵辦的案件提起公訴。

原《刑事訴訟法》第196條中規定,檢方具有“直接偵辦的權限”。修正案中廢除了該條,規定僅“在不損害同一性的範圍內”允許檢方補充調查。此外,該修正案中還明文規定“禁止另案偵查”,即偵查機構不得為偵辦在查案件而在無合理依據的情況下以不當手法調查其他案件,同時新增“檢察機關繼續行使對警察職務的偵查權”的內容,以牽制和控制警權。

韓媒指出,這意味着,韓國將完全分離檢方的直接偵查權與公訴權,並“完全剝奪檢察偵查權”。據悉,兩項修正案設有4個月的寬限期。此外,考慮到6月舉行地方選舉,檢方的直接偵查啓動權將維持到地方選舉公訴期滿的12月底。

文在寅3日在國務會議的閉門會議環節表示,權力機關改革是燭光政府(指通過舉行民主和平的燭光集會成功彈劾前任總統而出台的政府,即文在寅政府)的重大使命和國民的夙願,調整檢警偵查權和檢察機關改革符合時代潮流。

青瓦台發言人樸炅美當天發佈書面簡報稱,文在寅稱現政府將“國民是政府的主人”作為施政首要目標,推動符合民主制衡原理的制度改革,確保權力機構恪守本分,不被政治勢力利用。

文在寅指出,《檢察廳法》修正案和《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將檢察機關的直接偵查範圍縮小到反腐和經濟領域,並實現檢方的偵查與公訴分離,防止檢察官迫使嫌疑人對無關本案的另案進行自白或陳述。

韓國完成“檢方削權”立法,74年刑法體系迎鉅變

5月3日,在韓國總統府青瓦台,文在寅(左二)宣佈其任內最後一次國務會議開始。圖片來源:韓聯社

從4月15日執政黨共同民主黨宣佈提交修正案,到如今利用多數席位推動法案正式頒佈,僅僅過去不到20天,此次“快刀斬亂麻”般的法案改革在韓國司法界、政界引起強烈震動。其中最為轟動的事件之一莫過於包括檢察總長金浯洙在內的多名檢察官高層集體請辭抵制改革推進,引發檢察機關權力真空危機。

長久以來,同時掌握偵查權和起訴權的韓國檢方,常常被詬病容易出現開展有目的性的偵查、故意妨礙起訴等濫用職權的情況。共同民主黨內支持推進法案的觀點認為,法案能從根本上解決檢察機關制度設立74年來檢方濫用偵查權等問題。反對者則認為,該修正案有違程序正義,且可能推遲及削弱偵查,疏於保護弱勢階層。首爾市長吳世勳(音)就曾批評改革法案是是“受害者遺棄法”和“犯罪分子庇護法”。《朝鮮日報》社論也稱,作為韓國刑事司法體系的主幹,雖然此前檢察機關制度在調查中出現過很多問題,需要改善,但不能為了滅臭蟲就燒掉房子。

韓國民調機構數據顯示,共同民主黨迅速推進改革的做法引發了部分韓國民眾的“倒戈”。韓國民調機構“Media Tomato”3月14日公佈的民調結果顯示,當時有46.3%的人贊成修法取消檢方的偵查權,反對者為38.4%,另有15.3%的人沒有意見。但到了4月中下旬,韓國蓋洛普調查機構對全國1000名18歲以上人士為對象實施的民調結果顯示,55%的人認為“檢方應保有對六大犯罪的偵察權”,而35%的人認為“移權給警方比較好”。保守派媒體《朝鮮日報》和《TV朝鮮》5月3日最新發表的民調則顯示,首都圈選民對於修正案的反對率達到了60.4%,贊成率為34.1%。

保守派媒體還分析稱,兩項法案的推行影響了共同民主黨的支持率。根據《朝鮮日報》和《TV朝鮮》委託K-stat Research以首爾、仁川、京畿的2415名選民為對象進行的民調結果,首都圈選民的政黨支持率中,國民力量黨的支持率為44.8%,比共同民主黨(36.9%)高出7.9個百分點。該機構今年4月末發佈的民調中,兩黨的支持率相差還不到2個百分點。

《韓民族日報》指出,兩項法案的落實仍是長路漫漫。報道稱,當前共同民主黨依靠議席數優勢快速完成了立法程序,下一步計劃在一年半內組建擁有對其餘兩項犯罪(經濟腐敗)直接偵查權的“韓國版FBI”,即“重大犯罪調查廳”,完全剝奪檢方的直接偵查權。如果順利,檢察廳將喪失絕大部分偵查職能,成為只訴不查的“公訴廳”。為此,共同民主黨需組建“司法改革特別委員會”,相關決議案已於3日提交。國民力量黨對此則已明確表示不會參與該階段的推進,預計民主黨推進的檢察改革將是一條艱難的道路。

作為所謂“青瓦台魔咒”的一部分,史上有多位韓國總統在卸任後因遭到檢方調查和偵查而獲罪入獄。檢察官出身的韓國候任總統尹錫悦就曾在2016年負責調查“親信干政門”期間,通過偵查權和起訴權將時任總統朴槿惠、親信崔順實和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等人一併送進牢房,是掌握巨大權力的檢方的代表性人物。近年來,文在寅持續力推檢察制度改革,這也成為了尹錫悦當初請辭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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