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療保障待遇清單落地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8月11日訊 (記者 吳佳佳)近日,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印發《關於建立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的意見》。《意見》明確,以全面建成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為目標,適應建設中國特色醫療保障制度需要,確定基本保障內涵,釐清待遇支付邊界,明確政策調整權限,規範決策制定流程,逐步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

  根據《意見》,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包含基本制度、基本政策,以及醫保基金支付的項目和標準、不予支付的範圍,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動態調整,適時發佈。保障羣眾基本醫療需求的制度安排,包括基本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各地在基本制度框架之外不得新設制度,地方現有的其他形式制度安排要逐步清理過渡到基本制度框架中。國家統一制定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各地嚴格按照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執行,除國家有明確規定外,不得自行制定目錄或用變通的方法增加目錄內藥品。國家建立完善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保準入、管理政策,明確確定醫用耗材醫保支付範圍的程序、規則等。地方按照國家規定政策執行。

  《意見》明確,國家在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基礎上,統一制定特殊人羣保障政策。地方不得根據職業、年齡、身份等自行新出台特殊待遇政策。對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的新情況、新問題,以及符合中央改革方向、地方須因地制宜探索的新機制、新辦法,在按程序請示報告後,鼓勵各省探索。為應對突發性重大情況等確有必要突破國家清單限定的,要及時向國務院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和財政部門報告。國家規定的民族藥納入醫保藥品目錄等特殊政策措施,以及基本醫保省級統籌等重大政策調整,要在向國務院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和財政部門報告後,按規定推進並備案。

  國家醫療保障待遇清單(2020年版)與《意見》一同印發。國家醫療保障待遇清單(2020年版)明確,對於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政策範圍內的費用,基本醫保總體支付比例75%左右,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醫保保持合理差距,不同級別醫療機構適當拉開差距。大病保險支付比例不低於60%。醫療救助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可按不低於70%比例給予救助,其他救助對象救助水平原則上略低於低保對象,具體比例由各統籌地區根據實際確定。職工醫保疊加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居民醫保疊加大病保險的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達到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由第三人負擔、由公共衞生負擔、體育健身、養生保健消費、健康體檢等情形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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