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有節點,才有意義。
比如2021年3月3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全票通過新修訂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
但是,在今天以前,香港一路走來,實在不易。
預謀
“1841年1月25日(星期一)上午8時15分,我們登上陸地。26日艦隊到達,在我們的哨站升起了英國國旗。”
這是當年英國軍隊“硫磺號”(HMS Sulphur)艦長貝爾訖爾(Edward Belcher)的回憶。
也就是説,英國事實上佔領香港的日期,比《南京條約》早了1年零7個月。
這足以説明,英國和個別西方國家聲稱的香港島是英國在1842年通過中英《南京條約》“合法佔有”的,是謬論罷了。
“條約”往往都是蓄謀已久的結果,並非原因。
沒有哪一種殖民可以因“條約”而合法,因為任何一種殖民都是強盜行為。
英國首任駐華商務總監律勞卑(William John Napie)在1834年致函英國外交大臣格雷(EarlGrey)時便説,“佔領珠江東部入口處的香港島……令人讚歎地適合於各種用途。”
什麼用途?英國在華外交的前哨戰。
再強的辯解,再虛偽的掩飾,只要用顯微鏡在浩瀚的歷史細節中抽絲剝繭,便能清晰地看見英國“帝國主義”這四個大字。
“帝國主義”是什麼?一言以蔽之:滲透、顛覆、奪權。
這些行為不僅侷限於一地一域,而是一種邏輯慣性。
英國的帝國主義行為在世界範圍內更是臭名昭著。除了印度,還有阿拉伯。
英國在20世紀多次入侵阿富汗,並在阿拉伯半島肆意妄為。其中,聲名狼藉的“阿拉伯的勞倫斯”(Lawrence of Arabia)用謊言、威脅與暴力將中東搞得支離破碎,直到今天。
談判
幸運的是,中國不再一盤散沙。
一個完整的新中國,怎麼能少的了香港?
1949年10月,解放軍解放廣州。
兵臨深圳界河邊,前面就是香港,卻停止了腳步。
為什麼?
用毛澤東的話説,“海島上的事情就比較複雜,需要採取另一種較靈活的方式去解決,將來可按協商辦法解決。”
打誰不會?但是,中國要一個廢墟的香港有何意義?
對香港,內地是有感情的。
1983年初,中國政府就解決香港問題形成了十二條基本方針政策。而這十二條方針政策,成了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的主要內容。
不過,中方的十二條方針政策,是單方面承諾,不構成與英方的權利義務。
如同親生父母找回失散多年的孩子,對過去的撫養人表達自己的育人理念是“禮”。
但這並不代表過去的撫養人有任何權利和資格以“監督”的姿態對孩子的親生父母指手畫腳。
與英方無理取鬧的指責恰恰相反,中方在1997年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後,徹徹底底地踐行了其在《中英聯合聲明》中的諾言。
也就是“上述基本方針政策和本聯合聲明附件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之,並在五十年內不變。”
而香港基本法的核心要義就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遠航
經過24年發展的香港,已經與1997年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但由於歷史遺留問題久拖不決,一些隱患日積月累,產生了極為嚴重的負面影響,甚至演化為暴力示威,如果不及時疏通,香港的法治就會被破壞。
法治是民主的基石,法治不通,民主根本就無法想象。
妄想靠一句口號就實現普選的終極目標,無異於天真地以為一頓飯就能永遠吃飽。其結果只會是“一食而求永飽者必死,一勞而求永逸者必亡。”
這次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便是一次對香港法治的糾偏,是與時俱進,更好地適應香港社會、經濟、政治等情況的變化。
何為糾偏?
香港基本法內容一字未動,只是在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中做了一定的調整。
何為與時俱進?
這些調整都為香港更好發展漸進式民主,發展優質民主,追求民主的實質進步奠定了基礎。
那些動輒污衊內地破壞香港民主,動輒抹黑內地破壞香港自主權的人,先不談其認知多麼淺薄,請他們捫心自問,暴力示威破壞法治的行徑就是在維護民主了?
民主“燈塔”的美國在發生 “佔領國會”的暴亂後,不也遭到了美國各界的口誅筆伐嗎?
歷史反覆證明,沒有什麼事情可以一帆風順,而創造歷史,更是可能會遭遇到驚濤駭浪。
“一國兩制”的偉大創舉於2021年3月30日又在香港刻下了歷史的一筆。
當然,這一筆底氣十足。
因為,香港“有偉大祖國作為堅強後盾,有中央政府和內地人民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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