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評高速路口“天量”罰單:18萬宗也令人咋舌!優化執法觀念十分緊迫
針對廣東佛山“天量”罰單事件,佛山交警12日深夜回應稱,事發點“共有624149人違章”與實際不符,啓用“電子警察”以來累計抓拍交通違法行為184373宗;交通違法罰款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當事人交納後直接上繳國庫;即日起對該路段標誌標線集中進行優化改進。
央視熱評
全面排查,莫讓“天量”罰單再現
深夜發佈通報,回應質疑,佛山交警的快速反應尊重了公眾監督權,滿足了公眾知情權,值得肯定。特別是“即日起對該路段標誌標線集中進行優化改進”的表態,贏得了不少網友的認同。
這番回應,頗具“看點”。儘管通報稱,此前網民反映某商業App顯示“共有624149人在該處違章”與實際情況不符,但短短一年時間(2020年3月18日——今年4月1日),該處“電子警察”抓拍的交通違法行為高達184373宗,還是令人咋舌、引得輿論關切。無論涉數之多還是佔比之高,都值得剖析,從側面説明該路段標誌標線確有可優化改進之必要。
值得一提的是,佛山交警在提出四大優化改進措施的同時,還表示將迅速對全市“電子警察”及交通標誌標線等交通信號開展全面排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優化整改。舉一反三、自查自糾、清理積弊是重塑形象的正確選擇。
應該説,只要於法有據,程序正當,交通罰款都會讓人心服口服。但是,如果存在標識不清晰、罰款不透明等問題,就容易引發詬病。
有全國人大代表建議,應規範各地設置使用“電子警察”的標準,限制地方交管部門利用“電子警察”獲得罰款收入的行政執法權空間;嚴格規範通過“電子警察”查處違章違法行為的程序,堅決防止濫用“電子警察”,提高交管部門公正公開高效進行交通管理的水平。這樣的建議獲得人們贊同,也已引起了相關部門關注。
除了佛山需要自查,全國其他地方也有責任“開展全面排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優化整改”,這是正視輿論關切的需要,也是履職盡責的需要。畢竟,規範設置、使用“電子警察”,嚴防將“電子警察”變為創收手段,是明確的法治要求。
一定程度上説,優化相關路段標誌標線固然重要,優化執法觀念則更為緊迫。以此事件為契機,開展全面排查應是當務之急。推進依法行政,全力做到嚴格規範公正執法,就能帶給百姓更多的法治獲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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