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老年代步車真的只有老年人在開嗎?

由 諸葛寒香 發佈於 綜合

先檢討一下,回顧之前的文章,言辭的確有不周之處,以少帶多了,對廣大老人朋友確有不公,在這裏我鞠躬了。

走在街上又一次仔細地觀察了一下這些代步車的使用者,這認真起來還真的發現了一些問題。有些代步車的司機還真的談不上是老年人,其中不乏青壯年,甚至很多女性司機也在其中。這一發現讓我陷入了更深的思考。

我這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做法的確過於冒犯了。

有朋友説,城市的交通環境就是由機動車破壞了,嚴重浪費了道路資源。

這一點我還真不敢認同,雖然説可乘坐4人或更多人的機動車更多的時間車上只有一個人,但我們也不能為了上下班再去買一輛其它交通工具吧?那豈不是更要浪費資源呢?可能會有人説,可以選擇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嘛!是啊,大家又回到了從前,一大羣人湧向公交汽車或地鐵,這樣路上可能真的不堵了,但車上就更堵了。沒有了年輕人給老年人讓座,是不是更會有人説年輕人的品質敗壞呢?

有朋友還説,石油是不可再生資源,汽車的使用是對環境的破壞。

我想這位朋友真應該好好多讀一些書,近年來不斷有人對這不可再生資源提出了質疑,我在這裏就不贅述了,浪費時間,沒事兒的時候自行了解吧。

那麼這個電動車真的就是使用了清潔能源麼?從發電設施我們可以看到水電,核能,風電,太陽能只是佔了一少部分,而北方地區多數的電能都是用煤發電的,煤也屬化石燃料,在轉換成電的同時也同樣會對大氣造成污染。早些年倫敦霧霾天氣的根本原因就是使用了大量的化石燃料。

但這也只是一方面,多數代步車使用的蓄電池由於廠家想獲得更大的利潤,通常使用的是鉛酸電池。而鉛酸電池的循環使用壽命一般只有300-500次,之後報廢后還會因為使用大量的鉛和酸存在二次污染。

此外,鉛酸電池存在充電慢,充電效率低的問題,在長時間的充電過程中,還會因為本身使用劣質電池而引發爆炸和起火。特別是在使用時通常都隨便拉一根電線,更是存在用電的安全隱患。

還有朋友提到:限制機動車,因為他們才是交通事故的主要禍首,而且高速上經常會發生慘烈的交通事故。

有些朋友又有些想當然了,發生事故的確不假,但全國機動車的保有量現在已經達到或超過了3.5億輛,相對於200萬輛代步車來説是一個龐大的量級。發生交通事故的比例也遠遠比不上代步車的比例,有些東西不能光看數量,還是要看比例的。

而這些車輛也在為我們廣大居民朋友的生產生活提供的便利,我們所食的蔬菜,水果,糧食,生產和生活用品,還有大家都喜歡的快遞都來自這些車輛,如果把他們都禁了,是不是要回到茹毛飲血的生活還真挺難説。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後,所承保的保險公司都會提供保費以應對傷者的及時救治。反觀代步車,由於車輛本身的原因,沒有保險公司會對這些車輛進行承保,一但發生意外,我真不知道是怎麼處理的,大家可以自行腦補。

代步車規範化本意上是一件好事,因為其強制輪胎要使用汽車輪胎,對於車輛的穩定性和抓地性能都會有顯著的提高。而強制剎車系統增加了ABS也會提升車輛的應急措施和安全性,這些我都在前一篇文中敍述過了。

一輛符合規範的代步車是可以上牌的,這樣就做到了合法上路的標準,車輛也會出現在保險公司的承保目錄中,是可以買保險的。為什麼現在的代步車不能買保險,因為這些車很大一部分都是三無廠家所生產,本身就屬於非法,當然也就無法買保險了。

把交強險總責任限額從12.2萬元提高到20萬元,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萬元提高到1.8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0.2萬元不變。無責任賠償限額按照相同比例進行調整,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000元提高到18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100元不變

交通強制保險是一台車子最基本的保險,可以最低限度地保障所保車輛在事故發生後第三方損失給予賠償,最大限額為20萬元。而對於機動車而言還有30萬,50萬,100萬的商業保險作為輔助險。

那麼問題來了,我們現在的代步車有沒有這樣的保險呢?如果發生事故又怎樣才能湊齊傷者的治療費用呢?我希望老年代步車的車主能為大家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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