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網-強國論壇 原創稿
人民網北京8月21日電 (唐佳、實習生劉鳴曦)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於20日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法將於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國政法大學國家法律援助研究院院長吳宏耀表示,法律援助是國家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務之一,與人民羣眾的法律服務需求、維護合法權益息息相關。
“我國的法律援助條例自設立起就是一體化的法律援助制,包括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及民生保障制度。”吳宏耀表示,早在2003年,國務院就公佈了法律援助條例,為因為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公民,提供法律諮詢、代理、刑事辯護等無償法律服務。
據悉,2018至2020年,全國法律援助機構共幫助152萬名農民工追回薪資1500多億元。
吳宏耀認為,隨着全面依法治國的推進,全社會法治意識的提升,羣眾的法律援助需求也在迅速增加。面對新時代、新任務、新要求,我國法律援助的確存在服務供給不足、資源分配不均等問題,需要立法為法律援助的可持續、高質量發展提供更有力的制度保障。
“法律援助法屬於國家立法,與條例相比,法律位階高、權威性強。”吳宏耀解釋稱,因此該法律條文還明確規定了公安司法機關的保障責任、人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支持責任等內容。
在吳宏耀看來,表決通過後的法律援助法進一步擴大了法律援助的覆蓋範圍、強化了人民羣眾獲得法律援助的權利屬性、完善了法律援助程序和法律援助質量保障措施,並通過一系列具體法律援助保障制度,以制度化的方式保障了法律援助事業的可持續、高質量發展。
“在擴大法律援助範圍方面,法律援助法吸收了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的內容、確立了死刑複核案件的法律援助制度。”吳宏耀表示,為了保障重罪案件的法律援助質量,立法專門規定對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人,以及死刑複核案件的被告人,應當指派具有三年以上相關執業經歷的律師擔任辯護人。
吳宏耀還介紹,英雄烈士近親屬為維護英雄烈士的人格權益,因見義勇為行為主張相關民事權益,遭受虐待、遺棄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張相關權益等,不再需要進行經濟困難標準的審查。“只要你有需求,就應援盡援。”
“法律援助法以制度化的方式提高了法律援助服務的供給能力,有力地提升了人民羣眾的獲得感。”此外,吳宏耀還特別指出,立法還充分考慮了法律援助服務者的獲得感。例如,立法特別明確,法律援助補貼應當考慮法律援助服務人員的勞務費用;同時,規定了法律援助補貼標準實行動態調整,法律援助補貼免徵增值税和個人所得税。
“總的來説,此次法律援助法立法主要是我國法律援助制度建設的一個重要里程碑。構築起法治政府建設的‘四梁八柱’,法律援助才能夠開啓可持續、高質量的新時代。”吳宏耀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