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皮車”不應為吸煙者開“綠色通道”

本文轉自【工人日報】;

據央視報道,我國高鐵、飛機、地鐵、公共汽車等公共交通工具,大多已經實行了禁煙。然而普速列車,也被大家稱為“綠皮車”,至今還存在着“吸煙區”。前不久,一名乘客深受車廂“二手煙”困擾,將鐵路部門告上法院,北京市海淀區法院審理了這起案件。

在列車上吸煙引發官司,已不是第一次了。2017年6月,大學生小李因在列車上遭遇二手煙,反映後無法制止,將負責承運該車次的哈爾濱鐵路部門告上法庭。最終,法院判決哈爾濱鐵路部門取消該次列車的吸煙區標識及煙具。

時下,諸如高鐵、飛機、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已實行全面禁煙,不但張貼有明顯的禁煙標誌,其廣播也會反覆提醒禁止吸煙。此前也發生過個別乘客因在車廂廁所吸煙觸發緊急停車警報,被依法處置的情況。被公眾俗稱為“綠皮車”的普速列車同樣是公共交通工具,卻成為一個例外,甚至專門在兩節車廂的連接處設立“吸煙區”,這在倡導公共場所全面禁煙的大背景下,顯得有些突兀。

從普速列車的設計和管理上來看,煙霧可能不會觸發警報,不存在有人吸煙導致列車剎車或停車的後果,但我們之所以主張公共交通工具上禁煙,不僅僅是為了消防安全,更是為了避免二手煙危害公眾健康——在車廂等封閉環境中,煙霧不容易消散,帶來的危害更大。既然都是公共交通工具,在禁煙的問題上就該一視同仁。

我國從2011年起實施的《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就明確,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消防法也規定,容易引發火災的區域禁止吸煙。此外,北京、天津、青島等地也都實施了嚴格的控煙條例,明確公共交通工具上禁止吸煙。可見,在包括“綠皮車”在內的所有公共交通工具上全面禁煙,有法律法規依據。

不僅有越來越多的人加入嚴格控煙的隊伍,而且有法院相關判決的導引,有關部門應當充分兼顧不同羣體的現實訴求,有計劃、分階段地推進、過渡,儘早執行落實關於控煙的規定。“綠皮車”為吸煙開闢的“綠色通道”,該關閉了。

苑廣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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