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評論 | “老人外出被綁樹上”,非法手段無法達致抗疫之目的
蔣璟璟
近日,一段老人外出被身穿紅馬甲的人綁在樹上的視頻引發關注。20日,石家莊藁城區有關部門發佈《情況通報》稱,1月18日,曹某不聽執勤人員勸阻要進入南營鎮水範寨村買煙,該村黨支部書記閆某指使執勤人員將曹某綁在樹上並謾罵。經藁城區南營鎮黨委會研究,給予水範寨村黨支部書記閆某停職處理。目前,公安機關已經以涉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案立案調查。(澎湃新聞)
強力抗疫,絕不等於野蠻暴力。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儘管是應急響應、緊急狀態,但最基本的法律規則、法治秩序,仍然是成立的。甚至可以説,越是形勢嚴峻,越是要依法戰疫;而越是不擇手段,就越是給防疫添亂。
不管有任何理由,在大庭廣眾之下將一名老人“綁樹上”示眾侮辱,都是對權利的巨大侵犯,這是赤裸裸的違法行徑。事發之後,公安機關明確表示,“以涉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案立案調查”,這最直接説明該事件的惡劣性質。特別需要説明的是,一線防疫人員,不管是政府公務員、網格員、志願者等等,都是沒有執法權的,更無權將人拘禁。若是遇到不配合防疫安排的個體,完全可以尋求警方的協助,而不是“仗着有理”胡作非為。
一個值得警惕的趨勢是,在“應急戰疫”的特殊背景下,某些地方基層權力急速擴張膨脹,更有甚者,變形、變質。其典型表現,就是對羣眾缺乏耐心和尊重,動輒惡言惡語、吆五喝六,慣用“殺雞儆猴”敲打恫嚇的那一套。在本案中,村幹部之所以指示把老人綁在樹上,顯然就是為了立威、為了“以儆效尤”。有了“防疫”的由頭,一些“芝麻大的權力”也蠢蠢欲動起來,於是就變成了“官威”、變成了“威權”,變得不容絲毫觸犯。
當然必須承認,在中高風險地區,現階段“疫情防控”仍然是壓倒一切的頭等大事。但,“壓倒一切”更多還是指向了“價值排序上的絕對優先”,而絕不意味着,就可以“犧牲一切”“碾壓一切”。執意違反防疫規定的老人,固然可恨可惡,也確有必要對之嚴加懲戒。只是,這整個過程,只能由執法部門按照正規程序來實現。村幹部一行人法外設罰、濫用私刑,這純屬是給基層防疫添亂,是給地方形象招黑。
任何時候,公民權利都不容非法剝奪,人格尊嚴都不容褻瀆污辱。始終要記住的是,防疫的終極目的,就是為了讓民眾生活得更有尊嚴。其間,手段與目的,應當是統一的,而切不可偏廢、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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