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魯H車主,記住這兩“站”,輕鬆搞定檢驗與維護!

由 喜東付 發佈於 綜合

根據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於建立實施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級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市場監管部門形成聯防聯控機制,推動構建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閉環管理制度,有效推進超標排放汽車維護維修,減少汽車排氣污染物排放。

濟寧市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自3月底實施以來,得到了相關部門和廣大市民的大力支持與配合,整體運行情況比較平穩。

為更好的讓廣大市民朋友瞭解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相關知識,小編將相關規定和工作流程介紹如下。

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

是指依法對在用汽車排放進行定期檢驗、監督抽測和維護修理,使汽車排放符合相關標準要求的管理制度。汽車所有人應履行汽車排放檢驗合格和出現問題及時維護修理的法律責任義務。

汽車排放檢驗機構(I站)

依法通過計量認證並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的汽車排放檢驗機構。

濟寧市生態環境局監督電話:0537-2160628。

汽車排放性能維修企業(M站)

取得交通運輸部門汽車維修經營備案許可,並與交通運輸部門M站管理系統聯網的一、二類和從事發動機維修的三類汽修企業。

濟寧市交通運輸局監督電話:0537-2357171。

檢測與維修流程為:

第一步超標告知。經檢驗超標排放的車輛,由檢驗機構告知車主到交通運輸部門公佈的M站進行維護修理。

第二步車輛託修。車主自主選擇M站託修超標排放車輛。

第三步超標車維護(維修)。M站對超標排放車輛進行科學診斷和合理維護修理,維修完成後,M站向託修方交付維修結算清單,並將汽車維修數據提交至汽車維修電子健康檔案系統,由系統將汽車維修數據推送給I站

第四步車輛複檢。I站查詢到汽車維修數據方可複檢(車主應到原檢測機構)。

第五步車輛複檢後仍排放超標的,車主可選擇繼續維修或按相關規定報廢。

檢驗不合格

後果很嚴重

汽車未經檢驗合格的,公安交管部門不得核發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誌。

在用機動車排放大氣污染物超過標準的,應當進行維修;經維修或者採用污染控制技術後,大氣污染物排放仍不符合國家在用機動車排放標準的,應當強制報廢。其所有人應當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燬等處理。

來源:濟寧生態環境

【來源:濟寧新聞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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