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丈夫3千工資非要給妹妹陪嫁豪車,妻子沒鬧,小舅子結婚時有好戲

由 宮繼梅 發佈於 綜合

婚姻比戀愛更加複雜的地方就在於,婚姻並不只是兩個人的事情,也是兩個家庭的事情。談戀愛的時候只要關注自己伴侶的感受就好了,但是結婚之後,不僅要照顧到伴侶,也要顧及伴侶的家人,需要處理很多人際關係。這也就是為什麼有很多人在戀愛的時候感情都沒什麼問題,等結婚之後三天一大吵,兩天一小吵。
結婚就是兩個人分別離開自己的原生家庭,一起組成新的家庭的過程,在結婚之後,夫妻雙方才是一家人,很多婚姻矛盾就是因為丈夫或者妻子沒有把伴侶當作家人,依舊和自己的親人抱團,甚至和父母一起欺負伴侶。
其實在一些時候偏心幫助自己的家人是能夠理解的,畢竟是有血緣關係的至親的人,但是凡事都要有個度,如果一直毫無底線的幫助家人,甚至損害了夫妻之間的利益,脾氣再好的人也會受不了。
李梅就遇見了這樣的情況,好在她的丈夫還沒有那麼無可救藥。
丈夫3千工資非要給妹妹陪嫁豪車,妻子沒鬧,小舅子結婚時有好戲
李梅和丈夫李東結婚已經三年了,李梅是公職人員,每個月的工資有一萬多,而李東在一傢俬企上班,一個月只拿三千塊錢工資,家裏的開銷幾乎都是李梅在出。
這天李梅正在家裏看電視,李東湊了上來,對李梅説:“老婆,過一段時間我妹結婚,我想給她送一部豪車作為陪嫁,你能不能給我資助點錢?”一聽這話,李梅就不樂意了,她對李東説:“你妹妹結婚陪嫁有你父母操心,你這個做哥哥的盡點心意就好了,怎麼還要送車?就算是你送普通車,我都沒意見,豪車不行,我們負擔不起。”“我妹嫁的是富豪,家裏有幾千萬資產呢,陪嫁太小氣了不行,我在親戚朋友面前都已經誇下海口了,説會陪嫁一輛好車,你給我點面子,資助我一下吧!”“面子不是別人給的,是自己掙得,你自己沒有這個能力,為什麼要誇下海口?咱家就這麼點積蓄,是要留給孩子未來上學用的,一輛豪車就賠進去了,這錢我是絕對不會出的。”
見李梅態度堅決,李東沒有過多糾纏,李梅以為這件事就結束了,沒想到過了幾天她去銀行查卡里的流水的時候,發現卡里的錢全部不見了,李梅急得上火,想起丈夫説要買一台豪車,打電話質問丈夫卡里的錢去哪裏了?
在李梅的質問下,李東把事情和盤托出,原來他見求李梅不成,竟然自己偷偷挪用了卡里的錢給妹妹買了豪車。
李東原以為自己老實説出來會迎來一場狂風暴雨,沒想到李梅只説了一句“我知道了”就什麼話都沒有説,回到家後也沒有發火,好像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一樣,這讓李東心裏更加七上八下,不知道妻子到底是什麼意思。
這件事情似乎就這麼過去了,直到過了兩個月後,李梅的弟弟結婚,李梅對李東説:“當初我們結婚的時候,你説要公平對待兩家人,你妹妹結婚的時候,你給她陪嫁了一輛豪車,那現在你的小舅子結婚了,為了一視同仁,你也給他買一輛豪車作為彩禮吧!我已經在親戚面前誇下海口了,説你這個做姐夫的肯定會給小舅子買一輛豪車的。”
聽了李梅的話,李東頭都大了,為了給妹妹買豪車,他花光了家裏所有的錢,還欠了一些外債,現在的工資全部用來還債了,哪還有錢給小舅子買車,他終於明白自己當初的決定有多愚蠢,現在是追悔莫及。
夫妻之間的利益是共同的,每個已經結婚的人都應該明白這個道理,雖然説夫妻雙方都有自由支配家庭財產的權利,又或者説有些夫妻可能各花各的工資,但是對於家庭的貢獻是每個人都要參與的,也就意味着小錢可以隨意支配,在做很大的決定的時候無論怎麼樣都要爭取伴侶的同意。
如果家庭中有一個共用的小金庫的話,就更要這麼做了,就好像文章中的李東一樣,他不經妻子同意擅自挪用了家裏小金庫的錢,而這個錢是妻子留着給孩子以後用的,如果李東把這錢用在正途上,可能李梅還不會説什麼,但是偏偏李東用這錢去給自己的妹妹買奢侈品,車可以不用買太好,只要性能好,能開就行,更何況這錢並不是李東自己攢下來的,他的工資不足以讓他負擔起這麼貴的車子,李東選擇了超乎自己能力的奢侈品,就是在打腫臉充胖子,如果不是李梅脾氣好,夫妻倆肯定會吵得不可開交。
所有人都要明白,夫妻是一個共同體,你在做一件事的時候,不僅代表着你自己的意願,同樣也代表着伴侶的意願,在做一些決定的時候,徵求伴侶的意見,是對伴侶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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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一些人用小家庭的錢去貼補自己家人的這個現象,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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