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1月24日電 (記者 李雪峯 楊程晨)國務院台辦發言人朱鳳蓮24日在北京説,據初步瞭解,現已對台灣遠東集團處以罰款及追繳税款約4.74億元人民幣,並收回其中一家企業的閒置建設用地。
國台辦當天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朱鳳蓮介紹,近期,上海、江蘇等五省市有關執法部門開展執法檢查,發現遠東集團在當地投資的企業在環保、土地利用、員工職業健康、安全生產及消防、税務、產品質量等方面存在一系列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工作仍在進行中。
朱鳳蓮在回答有關“不允許‘台獨’頑固分子及其關聯企業和金主在大陸謀利”的相關問題時表示,依法打擊“台獨”頑固分子及其關聯企業和金主,根本目的是維護台海和平穩定和兩岸同胞切身利益。我們鼓勵支持兩岸正常經貿往來,依法保障台胞台企的合法權益,但絕不允許任何人、任何企業一邊在大陸賺錢,一邊給“台獨”頑固分子充當金主提供金援。對“台獨”頑固分子關聯企業和金主,我們依法採取必要措施予以嚴懲。
她還説,希望廣大台胞台企明辨是非,站穩立場,與“台獨”分裂勢力劃清界限,以實際行動維護和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
對於台陸委會聲稱會針對大陸懲處遠東集團提出所謂“反制措施”,朱鳳蓮表示,我們密切關注有關動向。大陸方面依法對極少數“台獨”頑固分子實施懲戒,態度明確、立場堅定。島內一些勢力公然為“台獨”分子撐腰張目,必然遭到應有打擊。任何人、任何勢力都不要低估我們捍衞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堅強決心、堅定意志、強大能力。
對於是否擔心此舉會引發其他在大陸有業務的台企寒蟬效應,發言人指出,絕不允許台企一邊在大陸賺錢,一邊在島內支持“台獨”、破壞兩岸關係,這一態度是明確的、一貫的。在大陸有投資的台企對此心知肚明,相信這些企業的負責人對該不該捐助“台獨”頑固分子是有清醒認識的。
她強調,是否堅持一中原則和“九二共識”,反對還是支持“台獨”分裂,都是兩岸關係大是大非的問題,攸關台海地區和平穩定和每位台灣民眾的安全和福祉,本來就沒有任何模糊的空間。我們真誠希望所有台灣同胞,像珍視自己的眼睛一樣珍視和平,像追求人生的幸福一樣追求統一,積極參與到推進祖國和平統一的正義事業中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