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本文轉自【中國人大網】;

(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由山西省選出的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山西省長治市委原副書記、原市長王俊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2021年9月29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決定罷免其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由解放軍選出的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某部原政治協理員田忠良,因涉嫌危險駕駛犯罪,2021年9月10日,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召開軍人代表大會決定罷免其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的有關規定,王俊飈、田忠良的代表資格終止。

本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變動後,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實有代表2945人。

以上報告,請審議。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

2021年10月19日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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