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城縣發佈公告,在主汛期全面禁止河道採砂活動,禁採時間為6月1日-8月31日,自公告發布日起全縣河道水域範圍內,所有從事採砂的單位和個人必須立即停止採砂活動,撤離採砂船舶及機具;不能拖離上岸的採砂船舶必須在指定地點集中停靠。
公告指出,凡是違反公告的,由縣水行政主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並給予警告、罰款、沒收非法所得、吊銷河道採砂許可證等行政處罰。對阻礙、抗拒水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執行公務,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移交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另外,通城縣還設立了舉報電話0715-4328096,凡舉報主汛期河道違法採砂行為經查證屬實將對舉報人給予適當物質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