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海口8月7日訊 (記者周曉夢 通訊員程明明 楊秋麗)8月7日,海南日報記者從省生態環境保護百日大督察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10個督察組陸續就前一階段發現的問題向所進駐市縣進行反饋,並對有關責任人進行約談。
8月5日,針對南渡江定安段放養牛羣持續存在的問題,第五督察組分別約談了南渡江定安段縣級河長和定城鎮鎮級河長相關負責人,指出兩級河長及河湖專管員等對河長制工作認識不夠,相關的管理考核制度以及針對河湖專管員日常監督考核機制不夠完善。在約談中要求,兩級河長要認真反思,切實從思想上提高認識,不能過多地強調客觀因素;要落實制度、切實整改;帶頭履職、壓實責任,加強工程和管理措施,切實整改放牧問題,有效管護好南渡江。
近日,第七督察組向陵水黎族自治縣反饋該縣在開展污水治理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並提交第一批督察交辦單。第七督察組要求,陵水縣要加強全縣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統籌,優先安排生態敏感區域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掐斷污染源;全面摸清清水灣、香水灣、土福灣“三灣”區域企業自建自營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底數,建立監管長效機制;加強幹部作風建設,以問題為導向,拿出實招硬招,真改實改;開展“清潔海洋”行動,對近海海域沙灘污染物開展清潔整治。
此外,連日來,第十督察組、第三督察組分別在樂東黎族自治縣、儋州市等市縣開展現場督察,梳理核查存在的問題,並現場與進駐市縣相關部門進行溝通,針對存在問題提出整改要求。第九督察組向澄邁縣通報了現階段督察發現的問題,並就問題整改任務、措施、標準等進行進一步明確,指出澄邁縣要對照整改措施和任務清單再次梳理查擺,確保問題整改落到實處。
按照督察工作要求,各市縣對環境問題要分類施策,精準紮實推進整改。對短期能夠解決的問題要立行立改,及時辦結;不能立即解決的問題,要明確整改目標、措施、責任、時限,做好整改計劃安排;需要長期持續整改的制度層面問題,要把眼前需要與長遠謀劃結合起來,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來源:海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