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消防依法查封三家建設工地彩鋼板建築
多彩貴州網訊(李聯 記者 吳靜秋)為深入推進冬春火災防控工作,近日,金沙縣消防大隊依法對中開建工集團有限公司、港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貴州建工集團第五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違規搭建的彩鋼板建築予以臨時查封。
消防監督員深入轄區各建築施工現場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檢查時,發現中開建工集團有限公司承建的金沙麒龍香林美域建設項目、港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承建的金山府邸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貴州建工集團第五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承建的金沙縣殘疾人康復服務中心及綜合服務設施建設項目施工現場使用聚氨酯泡沫夾芯層彩鋼板搭建人員住宿場所,建築構件的燃燒性能達不到A級標準,不符合《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範》(GB 50720-2011)第4.2.1條之規定,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若不及時消除將嚴重威脅公共安全。
經大隊集體研究,決定對三家單位使用聚氨酯泡沫夾芯層彩鋼板搭建的人員住宿場所予以臨時查封。
在查封過程中,消防監督員向單位負責人宣讀了《臨時查封決定書》,告知了查封的事實、理由和依據,在單位負責人表示對消防大隊作出的臨時查封無異議後,下發了《臨時查封決定書》,並對使用聚氨酯泡沫夾芯層彩鋼板搭建的人員住宿場所的電源開關和門窗張貼了封條進行臨時查封處理。
最後,監督員要求各單位負責人對被查封場所立即進行整改,整改完畢經檢查合格後才能解除查封,擅自拆除、使用被查封部位將依法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