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增強幹部的崗位意識是履行職責的精神力量

由 華愛利 發佈於 綜合

幹部的崗位意識是幹部對所在崗位全面、系統、深刻的認識,是幹部履行崗位職責的精神力量,是幹部崗位得以實現價值的思想指導。

幹部只有樹立了正確的崗位意識才能清楚的認識到自己的來自人民,自己手中的權利是黨和人民賦予的,才能把認識轉化為做好本職工作的動力,提高自身綜合素質、能力水平,公道正派地使用手中的權利。

一要增強幹部自身素質和黨性修養。在思想上實現“破”與“立”的統一,破除“唯我”意識,立黨性、顧大局”的政治意識,破“推諉”意識,立“主動作為、勇於擔當”的責任意識,破“為我”意識,立“情繫人民,服務人民”的宗旨意識,破“怠工”意識,立“千帆競發,百舸爭流”的進取意識,破“安穩”意識,立“一日無為,三日不安”的危機意識。

二是完善幹部選拔任用機制。要堅持德才兼備、羣眾公認、注重實績的用人標準。堅決調整不稱職幹部,堅決處理不作為者、慢作為者、亂作為者,形成能者上、懶者讓、庸者退、亂者下的選人用人機制。

三是切實在執行力和落實力上下工夫。崗位意識是一個實踐過程,它需要用行動去體會、去證明、去實現。做到率先垂範,攻堅破難,以捨我其誰、只爭朝夕的魄力和勁頭,當表率、作示範,攻堅破難,帶頭啃“硬骨頭”;敢為人先、追求卓越,樹立“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勇於探索,勇於實踐”的意識,並將這些意識貫徹到實踐過程中,在實踐中積累經驗、發現問題、總結和提煉創新成果;立説立行,立竿見影,堅持把功夫下到行動上,大力弘揚以求真務實和跑步落實的精神與作風搞好自己的工作。(劉淑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