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瀘縣籍人員赴境外和邊境務工的緊急通告

關於瀘縣籍人員赴境外和邊境務工的

緊 急 通 告

為進一步提升我縣羣眾識別境外“淘金”陷阱,堅決遏制瀘縣籍人員非法出入境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切實維護全縣人民羣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現就瀘縣籍人員計劃前往境外或邊境務工事宜緊急通告如下:

一、聲稱高薪務工誘導前往緬甸、柬埔寨、阿聯酋、菲律賓、泰國、老撾、馬來西亞、土耳其、印度尼西亞、文萊等十個國家的多是被強迫從事電信詐騙、網絡賭博、賣淫、販賣毒品等違法犯罪活動,境外沒有高薪,如不能完成相關“業務”,將面臨毒打、關水牢等殘酷手段,並以此向其國內親人敲詐勒索鉅額錢財。請提高警惕、自覺抵制,參與違法犯罪將受到嚴厲打擊。

二、瀘縣籍人員,特別是前期從緬北迴國人員,非必要不得前往雲南德宏州、臨滄市、普洱市、西雙版納州、廣西壯族自治區崇左市等與緬甸、老撾、越南三國接壤的邊境地區。如有緊急情況需要前往的,應提前3日以上向户籍地黨委政府及派出所報備,並提供營業執照、房產證明、村(社區)證明、公派出差文件等相關證明材料,經審核批准後方可前往上述地區。未提前報備被邊境公安機關登記或攔截的,公安機關將嚴格審查,涉嫌違法犯罪的將依法嚴厲打擊,並將參照緬北涉詐高危人員逼投勸返手段執行懲戒措施。

三、瀘縣籍人員非必要不得前往緬甸、柬埔寨、阿聯酋、菲律賓、泰國、老撾、馬來西亞、土耳其、印度尼西亞、文萊等十個國家。如有緊急情況確需前往的,應至少提前10日向户籍地黨委政府及派出所報備,並提供營業執照、房產證明(購房合同)、租房合同、有效勞動合同、公派出差文件等相應證明材料,經審核批准後方可前往上述國家。未提前報備、審批,被上級有關部門通報、攔截、勸返的,將參照瀘縣籍滯留緬北人員相關處置措施予以嚴厲懲戒。

四、目前已前往緬甸、柬埔寨、阿聯酋、菲律賓、泰國、老撾、馬來西亞、土耳其、印度尼西亞、文萊等十個國家的瀘縣區籍人員,無正當事由的應立即與户籍地黨委政府或派出所聯繫並啓程回國,有正當理由的應立即主動與户籍地黨委政府或派出所聯繫,提供營業執照、有效勞動合同、公派出差文件等相應證明材料進行報備。

五、組織、運送、參與偷越國(邊)境的,將依法予以嚴懲。目前正在實施或預謀非法出境的人員,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主動停止、立即返回並通過家屬及時聯繫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如實供述自己的違法行為的,可以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情節輕微的,可以免於處罰;情節顯著輕微的,將不以犯罪認定。

六、鼓勵廣大人民羣眾積極舉報非法出入境違法犯罪線索,直接抓獲或協助公安機關抓獲非法出入境的違法犯罪嫌疑人的;協助勸返非法出入境的違法犯罪嫌疑人的(違法犯罪嫌疑人的直系親屬除外),根據相關規定給予獎勵。對威脅、報復舉報人的,依法予以從重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舉報電話:0830-8182110、0830-8195389

瀘縣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3月9日

【來源:平安瀘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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