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者網訊)據台媒“中央社”7月24日消息,台灣地區防務部門稱,“萬安45號演習”25日至28日舉行,今年“萬安演習”將結合“漢光演習”實兵操演,每天下午1時30分至2時分區實施警報施放、交通管制等演練,並於台北、台中、台南各1裏演練“車停,人就近疏散”。期間,民眾須配合引導下車,就近疏散避難。
截圖自台媒中央社
台灣地區防務部門稱,藉由平時演練整備,戰時才能發揮整體戰力,“降低民眾生命財產損失”。
演習期間,每天下午1時30分到2時實施警報施放,25日為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新竹縣市、宜蘭縣等北部地區,26日為台中市、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市等中部地區,27日為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28日為花蓮縣、台東縣及離島地區。
22日台北市民政局舉行廣居里防空避難處所演練,圖自“中央社”
此外,各地方政府於演習當日將執行警報傳遞與發放,並輔以“空中威脅告警系統”發送手機預警短信,民眾將收到“全台警報”模擬導彈空襲警報演練信息;防空警報發佈後,將實施民眾避難及交通管制,執行設施搶修、傷員救護等戰災搶救演練。
今年還將首度在台北市信義區廣居里、台中市南屯區豐樂裏、台南市永康區東橋裏等3個裏驗證“車停,人就近疏散”,而以往“萬安演習”時地面道路車輛只需停在安全處但人員不用下車,今年這3個裏轄內車輛聽到防空警報後,駕駛員及乘客都要下車,聽從引導就近實施疏散避難,以符合“戰時景況”。台媒報道稱,未來將依執行成效,逐年擴大辦理。
台灣地區防務部門強調稱,防空演習期間,各級政府機關、學校、團體、公司、民眾等都應配合管制與演練,如果違反演習規定,地方政府可依“民防法”規定,裁處新台幣3萬元(約合6800元人民幣)以上、15萬元(約合3.39萬元人民幣)以下罰款;行車時聽到防空警報應保持鎮靜,切勿違反交通規則。
2018年6月“萬安41號演習”警報發放後台灣北部人車就地疏散避難,市區道路完全淨空。圖自“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