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沒收夠,父親藏起户口本阻止婚事!女孩怒把親爹告上法庭
彩禮大概是當代男女
婚前最頭疼的問題之一,
一提到彩禮,
男孩沉默,
女孩落淚,
婆家孃家總有無數的口水戰要打。
本是一對關係和諧的父女,
還因彩禮鬧上了法院 ......
近日,
江西上猶縣人民法院
公佈了一則彩禮有關的案例。
圖:視覺中國
案件詳情:
小莉和男朋友小林,戀愛關係發展穩定,二人遂決定結婚。
於是,小林前往小莉家中,與小莉父親商談結婚事宜。雙方達成共識:小林同意支付 10 萬元彩禮。隨後,小林如約支付了彩禮 6 萬元。
但剩餘的 4 萬元因經濟困難無法兑現,小莉父親遂不同意女兒與小林登記結婚,並將户口本藏了起來。
小莉多次懇求父親,希望他能成全這場婚事,但父親堅決不同意。
無奈之下,小莉以父親侵犯了婚姻自主權為由,向江西省上猶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父親向其交付户口簿,並協助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法院收案後認為:
此案焦點是彩禮問題。一紙判決雖然可以了結官司,但父女之間的感情可能就會因此破裂。為了能夠將糾紛化解在庭前,法官從公序良俗、法律規定、父女親情關係等角度出發,多次做小莉父親的思想工作。經反覆地溝通解釋,小莉父親終於意識到自己行為的荒謬,同意女兒小莉與小林的婚事並協助他們辦理了婚姻登記、户口遷出等手續。最後,小莉和父親冰釋前嫌,與小林順利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一對有情人終成眷屬。
法官提醒:
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的權利,父母應尊重兒女婚姻自由。父母關心子女的婚姻,其本身並沒有惡意,但父母違背子女的意願,過度干涉子女的婚姻自主權,很可能會成為一種家庭軟暴力,給子女的身心及親情造成不可挽回的傷害。
而以婚姻之名索取高額財物,嚴重剝奪子女婚姻自主選擇權,是被法律所禁止的。同時,過高的彩禮也加重了子女婚後的家庭負擔,影響夫妻感情。
婚姻是一輩子的事,子女個人的意願和選擇,應該放在第一位,父母可從旁引導,不要過度參與干涉子女的選擇。
對此晨報君想説
彩禮應該重在“彩頭”,而不在“禮金”,
目的是結婚,而不該算賬。
只去計較利益得失,
可能會拆散一對有情人。
對此大家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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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瀟湘晨報綜合江西省上猶縣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