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寫給兩級院檢察長的感謝信

一封寫給兩級院檢察長的感謝信
一封寫給兩級院檢察長的感謝信

桐鄉市檢察院召開司法救助公開聽證會

司法救助申請人在陳述

“是檢察機關給我們家帶來了温暖與希望!我們只有好好生活,才對得起他們!”3月10日,浙江省桐鄉市檢察院收到兩封上級檢察機關轉交的司法救助人員寫給浙江省檢察院檢察長賈宇、嘉興市檢察院檢察長楊勁松的感謝信,信中講述了一段桐鄉市檢察院司法救助的故事。

車禍發生之後

老吳父子倆是外來打工人員。2019年11月底的一天,老吳在購物途中,被身後突如其來的電動三輪車撞倒,隨後昏迷,被送醫院治療。

經醫院檢查診斷,老吳頭部嚴重受傷,做完開顱手術後就住進了ICU病房,全家人每天都要面臨上萬元的鉅額治療費用。同時,由於肇事方的電動三輪車沒有購買任何保險,肇事司機顏某在支付5萬元後,已基本沒有後續賠償能力。

一時間,巨大的經濟和心理壓力將這個原本並不富裕的家庭壓得透不過氣來。“我母親照顧父親很辛苦,這個暫且不説,僅是治療費這一項,對我們這樣的普通家庭來説就是很大的困難。肇事者的賠償,與我父親長期治療的花費相比,真的是杯水車薪。”小吳在信中寫道。

最需要的是“救命錢”

2020年6月的一天,小吳到桐鄉市檢察院12309檢察服務中心窗口反映了父親老吳的實際情況。

出乎他意料的是,檢察院很快就有了迴音。説起第一次接到檢察院打來電話時的情景,小吳至今仍歷歷在目。“是一位姓姚的檢察官,他親切地問候了我父親現在治療的情況,並一直安慰我,聲音和藹可親,我很受感動。”

此時,老吳躺在醫院的ICU病房裏,生病垂危。這時候他最需要的就是“救命錢”。

收到小吳的司法救助申請後,該院馬上派人瞭解此案的賠償情況,以及老吳家庭的實際生活情況。在確認老吳符合國家司法救助條件後,迅速啓動了救助程序。

該院一方面聯合公安機關説服顏某所在工作單位負責人,由其先行墊付治療費用23萬餘元,另一方面,檢察官督促當事人雙方達成和解,肇事者顏某盡最大努力籌集了18萬元支付老吳的治療費。

經過治療,老吳出院了,但由於傷勢嚴重,左側肢體癱瘓,導致日常生活不能自理,司法鑑定為重傷二級,後續需持續進行康復治療。2020年8月,老吳回到湖南老家進行康復治療。

為省去被害人及家屬來回奔波的時間和路費,同年9月,該院邀請嘉興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人民監督員擔任聽證員,專門就老吳司法救助事宜舉行互聯網公開聽證會。經過公開聽證,聽證員們一致同意檢察機關對老吳開展司法救助。嘉興市檢察院得知老吳的家庭情況後,決定和桐鄉市檢察院聯合進行救助。

當月,老吳一家就收到了嘉興市兩級檢察院救助的2萬元。“這些帶着檢察温度的救助款,讓我們一家人對法律更加相信,對生活更添信心。”小吳説。

每天500元的康復費報銷了

司法救助雖然完成,但檢察官對老吳的關注並沒有結束。

為進一步降低被害人及家庭因案致貧的可能性,2020年10月,桐鄉市檢察院着手建立了因案致貧風險人員司法救助回訪檔案,老吳一家也被列入其中。在與小吳的溝通中檢察官瞭解到,老吳每天的康復費用就需要500多元,這是困擾老吳家人的一個“心病”。

為此,該院及時對接醫療保障部門,建議小吳主動到原户籍所在地湖南,瞭解報銷政策以及部分康復費用報銷的途徑。在瞭解到當地康復費用報銷需要事發地司法機關出具相關證明文件的政策後,該院積極對接公安機關,第一時間幫助老吳獲得公安、檢察機關出具的確認顏某無償還能力的證明材料,確保老吳能及時向户籍所在地申請醫療救助保險賠付和後期康復費用報銷。

“這下減輕了我父親在今後一段時間裏康復費用的壓力。”直到這時,小吳心中的石頭才算落了地。

“正是因為有桐鄉市檢察院的幫助,我們一家人才覺得生活又有了盼頭,相信今後一切都會好起來!”今年春節過後,小吳又回到桐鄉市工作,他給浙江省檢察院和嘉興市檢察院兩級院檢察長寫信,講述自己親歷的司法救助故事,這也就有了本文開頭的一幕。(範躍紅 石瑩 王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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