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檢察機關依法對中國政法大學原副校長於志剛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新華社北京8月18日電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原委員、中國政法大學原副校長於志剛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遼寧省瀋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瀋陽市人民檢察院已向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於志剛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於志剛,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於志剛利用擔任中國政法大學教務處處長、副校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完)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254 字。

轉載請註明: (法治)檢察機關依法對中國政法大學原副校長於志剛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