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穎兩起名譽權案一審勝訴 兩名被告需公開道歉並賠償9萬元

2020年10月30日,由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代理的演員楊穎女士(英文名:Angelababy)兩例網絡侵權責任糾紛(名譽權)案件一審勝訴。

騰訊新聞用户於*、新浪微博用户沈**因分別在其註冊的騰訊新聞帳號“騰訊網友”、新浪微博帳號“文迪小三上位記”中發佈大量針對楊穎的嚴重侮辱、誹謗性言論,被判構成對楊穎的侮辱及誹謗,侵犯了楊穎的名譽權。法院依法分別判令於*、沈**在涉案網絡帳號中登載致歉聲明,並向楊穎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經濟損失。

楊穎兩起名譽權案一審勝訴 兩名被告需公開道歉並賠償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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