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某波和馮某在飯店喝醉酒後鬧事,店主報警後,二人拒不配合民警工作,還辱罵、推搡民警。民警將二人帶回派出所後,鄧某波竟然試圖用頭部頂撞民警。北青-北京頭條記者10月4日獲悉,目前,鄧某波已被大興分局刑事拘留,馮某被處以行政拘留7日處罰。
近日,大興公安分局青雲店派出所接到李女士報警稱,她飯店裏有顧客醉酒鬧事,民警迅速趕到現場。在瞭解過程中,醉漢鄧某波和馮某拒不配合民警工作,污衊民警打傷自己、偏袒對方,並辱罵、推搡民警。
民警將二人帶回派出所內進一步工作,鄧某波竟然試圖用頭部頂撞民警。
隨即,大興公安分局啓動維權工作機制,經工作,酒醒後的鄧某波和馮某對自己的行為表示十分後悔,目前,鄧某波已被大興分局刑事拘留,馮某被處以行政拘留7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規定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依照規定從重處罰。
警方提示:配合警方依法執行公務是每個公民的義務,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受法律保護。對於任何阻礙、妨害民警執法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大興警方將一律依法嚴懲,全力維護法律尊嚴和首都民警的執法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