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啓動的第三屆北京國際公益廣告大會上,中國廣告協會會長、廣告道德委員會主任委員張國華代表中國廣告協會、中國商務廣告協會、中國廣告主協會、北京廣告協會、北京演出行業協會、首都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業協會、北京網絡視聽節目服務協會、首都紀錄片發展協會、北京影視動畫協會九家單位,宣讀了《規範明星代言 共塑文娛生態倡議書》(以下簡稱“倡議書”),倡議明星自覺抵制“陰陽合同”。
倡議書呼籲影視明星自覺增強法律意識,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信守契約精神和誠信原則,遵守片酬管理規定,自覺抵制“陰陽合同”,堅持依法納税,不斷增強社會責任意識,不得危害國家利益、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不為未使用過的商品或者未接受過的服務做推廣、證明,拒絕在任何虛假違法廣告中進行代言。
倡議影視明星遵守政策法規,尊重市場規則,自覺抵制炫耀攀比、腐化奢靡、泛娛樂化等不良傾向和流量至上、拜金主義等畸形價值觀。
倡議影視明星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業務素養和道德修養,在創作上講品位、講格調、講責任,自覺擯棄低俗、庸俗、媚俗等低級趣味,拒絕欺騙和誤導消費者,倡導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費理念,塑造品牌積極向上的社會價值,積極參與公益廣告和公益行動,通過公益廣告傳播真善美,向社會大眾傳遞健康審美情趣和正確價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