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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港警致信亂港組織“職工盟”成員,要求回應過往活動等問題

由 聞人海瑤 發佈於 綜合

【環球網報道 記者 尹豔輝】據香港東網17日報道,香港警方根據《社團條例》第15條,向反中亂港組織“職工會聯盟(簡稱職工盟)”現任及前任等“骨幹”成員發信,要求有關人士在指定限期內,回應一系列問題及提供相關資料。

職工盟資料圖(圖片來源:東網)

報道稱,據悉,警方要求提交的資料包括組織運作、過往活動、收入來源及開支、與屬會及外國或境外組織的聯繫等。“職工盟”主席黃乃元、副主席鄧建華、司庫鍾松輝也收到警方信件。至於正在服刑的李卓人(秘書長),警方稍後會到監獄派信給他。

根據《社團條例》第16條,條例對每名幹事或管理該社團的人均有約束力,如獲送達書面通知的人,沒有遵從有關通知的規定提供資料或提供虛假、不正確或不完整的資料,均屬違法。

據港媒此前報道,“職工盟”於2021年10月3日召開特別會員大會,最終以大比數通過解散議案。

保安局發言人曾強調,一個組織及其成員犯下的罪行,其刑責不會因解散組織或成員的辭職而被抹走。警方會繼續全力追究任何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及其他香港法例的組織及人士。發言人稱,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可造成非常嚴重的後果,必須採取措施以防範和制止有關行為和活動,將可能危害國家安全的組織及人士所帶來的風險減至最低。我們會針對曾經收受外國政治團體捐款的本地組織仔細進行調查,並會按需要運用香港國安法下的《實施細則》及其他相關條例的權力,要求提供資料或採取其他所需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