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五月
浙江各地紛紛官宣“入夏”
眼看着氣温越來越高
這筆錢也馬上要到賬了!
下個月起
許多人可以領防暑降温費
連發4個月那種!
浙江省具體是怎麼發放的?
2018年6月,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發文件《關於調整企業夏季高温津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18]65號)),文件規定:
一、企業職工夏季高温津貼標準為:室外作業人員每人每月300元;室內作業人員每人每月200元。發放時間為4個月(6月、7月、8月、9月)。工作性質在室外與室內來回流動交替或主要作業時間在室外,以及高温爐前作業的,視同室外作業。
二、夏季高温津貼納入工資總額,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範圍內。
三、因高温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企業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企業不得因高温津貼增加而降低勞動者工資。
四、企業在發放夏季高温津貼的同時,應繼續做好工作現場清涼飲料的供應。
何時停止露天作業?
根據《辦法》規定:
日最高氣温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日最高氣温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温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來源:浙江人社、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