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 4 月,雲南大理市 28 歲男子李某某和女子黃某某通過互加微信認識後,兩人相約見面併發生了性關係,此後黃某某的噩夢就開始了 …… 她不斷收到來自李某某的短信勒索敲詐。
11 月 6 日,中國檢察網公開了大理市檢察院對李某某的起訴書。
被告人李某某,男性,1992 年出生,彝族,中專文化,系大理市某某單位全文明施工監督員(外聘),户籍所在地在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因涉嫌敲詐勒索罪,於 2020 年 7 月 14 日被大理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經法院批准,同年 7 月 29 日被大理市公安局逮捕。
經審查查明:
李某某與黃某某通過互加微信後聊天認識。2020 年 4 月 20 日,李某某與黃某某相約見面後,李某某開車將黃某某帶到大理市鳳儀鎮千户營村附近路邊聊天,後二人在車內發生了性關係。
在發生性關係的過程中,李某某用手機拍攝了二人發生性關係的不雅視頻和照片。同年 4 月 21 日,李某某通過微信將不雅視頻和照片發送給黃某某進行威脅,強行向黃某某"借款"兩萬元。
隨後,黃某某被迫通過手機銀行轉給了李某某兩萬元,李某某又向黃某某出據了事先準備好的"借款合同"。此後,黃某某多次要求李某某還款,但李某某均以沒有錢等各種理由推脱,拒不還款。
同年 7 月 12 日,李某某再次通過微信將不雅視頻和照片發送給黃某某進行威脅,強行向黃某某"借款" 3000 元,因黃某某拒絕並向公安機關報案。
檢方認為,李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其拍攝的不雅視頻和照片進行要挾和威脅,以"借"為名,先後 2 次敲詐黃某某 2.3 萬元,數額較大,其中 2 萬元屬犯罪既遂,3000 元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得逞,其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敲詐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12309 中國檢察網、春城晚報
【來源:半島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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