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非法銷售燃氣半年平谷一供應站被查 本報訊(記者 李濤)本是液化氣運輸單位,並沒有銷售液化氣的許可,但為了能夠更多獲利,一液化石油氣供應站到平谷、順義等地私自銷售液化氣長達半年多之久,近日被平谷區馬坊鎮綜合行政執法隊和平谷燃氣公司等多部門組成的聯合執法隊查獲。
據平谷城管執法人員介紹,被查獲運輸車司機還兼銷售員,在銷售現場不能出示液化氣銷售許可證。經過馬坊鎮綜合行政執法隊反覆調查,該液化石油氣供應站為液化氣運輸單位,並沒有銷售液化氣的許可,馬坊鎮人民政府依法對該液化石油氣供應站予以罰款30萬元的行政處罰,並沒收了全部違法所得。
今年以來,平谷城管執法局和懷柔城管執法局按照市區兩級工作部署,持續不斷開展液化石油氣和燃氣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多次向公安機關移送問題線索。城管執法部門提示廣大燃氣、液化氣用户和使用單位,要與正規供應企業簽訂合同,到正規供應點購買液化石油氣,從源頭消除安全隱患。